472840148
发表于 2006-1-16 21:03:2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尼克</I>在2006-01-16 20:59:59的发言:</B>
全都住口,別再吵,再想吵者就必須鎖帖。
首先,請紫炎,獨狐劍等人道出,錢是哪裡得來的,讓大家了解怎麼回事。 </DIV>
紫炎钱是我给的..其它人我就不知了
♂氺→潕痕
发表于 2006-1-16 21:04:54
哎~尼克来得正好。
天下奇人
发表于 2006-1-16 21:05:15
我早知道你看我不爽!不过你的粗话骂的让我很钦佩!
独孤剑
发表于 2006-1-16 21:05:2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狐</I>在2006-01-16 21:03:11的发言:</B>
到时候会处理的。
大家别理他们了
这帮人暂时还讲不通
</DIV>
你罚吧,我再弄个号
天下奇人
发表于 2006-1-16 21:07:10
到家到水区去,把这帖锁了,站务中心不是吵架地方!
独孤剑
发表于 2006-1-16 21:07:56
好,到水去吵去
♂氺→潕痕
发表于 2006-1-16 21:08:52
还有谁给我的10W?是<b><FONT color=#000066>472840148兄的小号吗?</FONT></b>
条顿武士
发表于 2006-1-16 21:11:59
小狐真够哥们!<FONT size=5>论坛资金不平衡会造成很<b><FONT color=#3809f7 size=7>坏</FONT></b>的影响,例如某些人隔三差五弄一个评比,然后大声声张谁是第一我给谁翔鹰币!我呸!如果按照规定,那么赞助民办比赛可以获得等比例的威望,如果钱不平衡,那么有些人就可以获得无数的威望,从而论坛的出售帖和金钱铁也没有了意义,论坛的金钱系统即将<FONT size=7><b>崩溃</b></FONT>!</FONT>
♂氺→潕痕
发表于 2006-1-16 21:14:12
同意条顿所言..
天下奇人
发表于 2006-1-16 21:15:53
到水区!尼可!!!!!!!快!紧急!!!!!!!!!!!!!!!!!!!!
472840148
发表于 2006-1-16 21:16:2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氺→潕痕</I>在2006-01-16 21:08:52的发言:</B>
还有谁给我的10W?是<B><FONT color=#000066>472840148兄的小号吗?</FONT></B></DIV>
我小号是406438100.小小号是405234198.小小小号是122245683.我是给你10W
天下奇人
发表于 2006-1-16 21:18:29
到水区!尼可!!!!!!!快!紧急!!!!!!!!!!!!!!!!!!!!
天下奇人
发表于 2006-1-16 21:21:24
到水区!尼可!!!!!!!快!紧急!!!!!!!!!!!!!!!!!!!!
472840148
发表于 2006-1-16 21:24:20
好了.好了.都别骂了.一切都是我们几个的错
天下奇人
发表于 2006-1-16 21:28:03
到水区!尼可!!!!!!!快!紧急!!!!!!!!!!!!!!!!!!!!
<b><FONT color=#000066></FONT></b>
剑过无痕
发表于 2006-1-16 21:48:25
干脆大家说个和吧,钱我倒是觉得无所谓……又不能兑换RMB,何必为这种小事伤了和气呢?
♂氺→潕痕
发表于 2006-1-16 22:02:32
态度问题。
剑过无痕
发表于 2006-1-16 22:05:01
何必因为这种不足挂齿的小事闹得天翻地覆……如果言语上有冒犯多多包涵……如若不嫌弃,在下可以和你作个朋友嘛,难道真的这个论坛这么多兄弟顶不上你那千万虚钱么?
剑过无痕
发表于 2006-1-16 22:10:25
再者说,条顿也是出于好意……何必如此伤文雅……粗口还是别说了……
天日
发表于 2006-1-16 22:45:57
听到有人说,这些巨额财产并非不法收入,且不是门派bug,差点笑翻。首先说,这种做法严重破坏了论坛秩序。明确告诉你们这些刷钱的人,我们管理层想要钱,甚至不用动用你们所说的“不是bug”的bug,要多少就有多少,实在不行,我们可以降低门槛,1块钱当10000000000块花,有何不可?但这对于论坛其它的成员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管理层没有人滥用自己的特权去搞这方面的特殊。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样的,论坛也有论坛的制度。论坛自由一套赚钱的制度,发帖、优秀帖奖励、工资等等,都可以获得论坛财产。这也是普通会员——一个有起码道德的论坛公民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其次,这究竟是不是bug?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是!什么是bug?bug的通常理解就是漏洞,这里说的bug,就是软件的漏洞。为什么我认定这就是软件的漏洞?只要在正常人的使用下不出现问题,只在个别人手中出了问题的地方,就可以称为是该物的漏洞。门派商店,安装了一年,除了发生过一次不愉快事件之后,再也没有人利用它做歪想,所以管理层也就没有过多地在意这个问题。现在,刷钱,再一次东窗事发。是不是漏洞已经相当清楚了,利用漏洞破坏论坛秩序,当罚。第三,认为这是我们的软件的问题,而不是刷钱人的错误,这种想法对不对?当然错!而且是大错而特错!假如工商银行换岗,时间延误了五分钟,这时间内被人盗了,因为银行有错误,所以犯罪的人不必惩罚?呸!法治社会,出现这种现象,简直是对国家的侮辱。利用bug赚黑钱的犯罪嫌疑人(就这么一说,其实是没有嫌疑的,毕竟我说了“法治社会”四个字,呵呵)竟然不定罪,且他们还要“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吵吵闹闹不肯认错。一个男人,犯了点错不敢承认,反而一味地为自己狡辩,无理也要绞,胡搅加蛮缠,简直不可理喻!我实在不能想象,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没有一点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也许是世道变了吧第四,品德。没错,品德。事情发生了,发生,制止就可以,却偏偏要号召更多的“兄弟”、同党来与自己一次分享这份犯罪得手的喜悦。嗯,我能说什么?不外乎RPWT罢了,不对,我不能这么含糊地说,我应该确确实实地说出来——刷钱不知有错的人,被号召一起去刷钱的人,你们的人品有问题。动机,是定罪前需要审定的重要指标。高虎拍戏时撞死了一个剧务,他也在叽叽喳喳——毕竟是杀了人了嘛!但他完全没有动机可言,只能判作是过失杀人,所以只判了一年刑(当然,被张纪中保释了)。而你们呢?动机很充分,看着钱眼红,于是千方百计地刷、刷、刷,多么贪婪,多么幼稚!现在我有与qs教皇同样的感受——我,天日,我还不到二十岁呢,我就老了?为什么这么多人有闲功夫不知道多看看书,哪怕是漫画书也好,非要把这虚拟货币看得那么重呢?“搞不懂,真是搞不懂。”你们的人品有问题,我再重申一遍。<b>如果你们可以认错,我会收回我的话,并逐一向你们赔不是</b>。但如果你们继续咬着赃款不放,死不认错。哼哼,那可就不是没收财产,判个囚徒的事了。当然,“马甲封不尽,注册号又生”,大不了跟你们打一场持久战,又有何妨? 天日 0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