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 发表于 2014-7-16 00:06:01

蒋介石向宋美龄求婚。宋母说:可以,但你必须先成为一个基督徒。蒋回答说:我不能随口答应你,即使信奉基督,也必须经过自己的研究,请允许我仔细研读《圣经》后,再作决定。宋母认为这男生要得,不欺人,不自欺,就答应了这门婚事。婚后蒋介石搞了本《圣经》,看了八遍,于是宣布皈依基督。

qs 发表于 2014-7-16 00:08:14

早年蒋介石也讨厌低俗,大搞新生活运动,不过蒋的做法还是比较靠谱的,其原则有五:1.先自己别俗,再让他人不俗;2.当官的先别俗,百姓再不俗;3.先简单的不俗,再复杂的不俗;4.先不费钱力的不俗,再行其余不俗;5.先机关团体别俗,再全体之社会别俗——猜到结果了吧?

qs 发表于 2014-7-16 00:09:36

梁启超和蒋百里曾结伴游历欧洲,走遍欧洲各国。然后梁启超写了本《欧游心影录》,力证欧洲文明已经走到了尽头,科学靠不住。蒋百里则写了部《欧洲文艺复兴史》,纵情讴歌欧洲的民主与科学,并认为这是人类文明的最高成就——两人同样的经历,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人和人的差异,就是这么巨大。

qs 发表于 2014-7-16 00:12:34

1955年,三联书店出版八大本《胡适思想批判论文汇编》,200多万字。胡适称自己是唯一看完这套书的人。唐德刚问:里面难道没有一点学问和真理?胡答:没有学术自由,哪里谈得到学问?次年,老友陈源从大陆邀请胡适,致信说,大批判是对你的思想,不是对你个人。胡适批注:除了思想之外,什么是“我”?

call_me_wangcai 发表于 2014-7-16 08:28:07

- -越往下看越不懂了

拔山盖世 发表于 2014-7-16 10:27:28

1917年 鲁迅先生三十七岁,一月初,返北京。,七月初,因张勋复辟乱作,愤而离职,同月乱平即返部。
是年仍搜集研究拓本。

杕杜 发表于 2014-7-16 11:32:51

转载?都可考的?{:153:}

qs 发表于 2014-7-16 12:20:17

有一次,罗伯斯庇尔外出,遇到一群狂热的民众,高呼杀人流血之口号,罗伯斯庇尔劝说他们:你们要遵守法律。众人质问:啥叫法律?罗伯斯庇尔说:法律就是民众的意愿。众人答:我们就是民众,我们的意愿是不要法律……

拔山盖世 发表于 2014-7-17 10:50:03

杕杜 发表于 2014-7-16 11:32
转载?都可考的?

查了一些,开始的很多条都是可考的,但是后面的那些实在太多便没有去一一查看了

qs 发表于 2014-7-17 12:29:06

段祺瑞做总理时,有人找上门来闹事。原来,段祺瑞一生清寒,不置产业,在北京始终租房居住。后来袁世凯跟人玩牌,赢了一套房子,就把房子送给段祺瑞。可是输掉房子的人没给袁世凯房契,等袁世凯死了,输家的儿子就拿房契来闹。总理段祺瑞认栽服输,乖乖搬走,把房子还给对方。

qs 发表于 2014-7-17 12:59:37

……对国家利益的考虑,必须优先于任何其他的考虑,甚至要优先于妻子忠于丈夫的合理愿望……这是沙俄女皇伊丽莎白在得知儿媳妇叶卡捷琳娜与人私通之后发表的讲话。儿媳妇叶卡捷琳娜琢磨了好长时间,才醒过神来,原来婆婆的意思,是让她再多找几个情人……统治者的价值观,任何时候都会让民众耳目一新。

qs 发表于 2014-7-17 13:05:34

晚清重臣岑春煊,最恨贪官,他曾在两广弹劾贪官庸官一千四百多人,贪官怕他怕得要死。有个贪官叫裴景福,被岑春煊发现后,吓得魂飞魄散,立即逃到了澳门。猜猜岑春煊干了什么?他居然派出兵舰,追到澳门,把当时殖民澳门的葡萄牙佬吓傻了,乖乖把裴景福交还回来,然后岑春煊把这厮充军发配到新疆去了……

qs 发表于 2014-7-17 13:07:49

南宋王苹,朝中任官。他的儿子王谊14岁,写了张纸条:可斩秦桧以谢天下。不想纸条被家中仆人拿走,要挟千两黄金,否则举报。王苹家贫,拿不出钱来,于是恶仆果真揭发检举,王谊入狱,判斩刑。秦桧知道后把纸条要来,看过后说:小孩子写个纸条,何必要人家命呢?于是面见皇帝,赦免了孩子之过……

杕杜 发表于 2014-7-17 18:45:28

ls那条查了下,虽说有添油加醋成分,基本差不多、
出处是叶绍翁的《四朝聞見錄》,算是靠谱儿吧。
我表示无聊时会再抽查{:154:}

附原文

○布衣入館

震澤王蘋,少師事龜山。高宗宿聞其名,又以諸郎官力薦,駕幸吳門,起召賜對,以布衣賜進士出身,正字中秘。製曰:“朕於一時人才,苟得其名目,稍有自見,往往至於(一無“於”字)屢試,而治不加進。於是從而求所未試者,至於岩穴之士,庶幾有稱意焉。爾學有師承,親聞道要。蘊櫝既久,聲實自彰。行誼克修,溢於朕聽。延見訪問,辭約而指深。師友淵源,朕所嘉尚。賜之高第,職是校讎。豈特為儒者一時之榮,蓋將使國人皆有所矜式。勉行爾誌,毋負師言。”上意蓋謂龜山也。王既入館,猶子誼年方十四歲,於書塾拈紙作禦批曰:“可斬秦檜以謝天下。”為仆所持,索千金。王之父不能從。族子謂之曰:“予金則返批,批返而後別議仆罪,千金可返也。”其父亦不能從,仆遂持以告有司。有司懼檜耳目,不敢隱,驛聞於朝。詔赴廷尉,獄具,伏罪當誅。檜閱其牘,審知年十四,翌日言之上。上赦其幼,編置象台。能詩文,聚徒貶所。檜死得歸,治生產有緒。蘋本將階大用,以猶子故,旋以他事為言者所列,坐廢於家云。

qs 发表于 2014-7-17 20:26:05

杕杜 发表于 2014-7-17 18:45
ls那条查了下,虽说有添油加醋成分,基本差不多、
出处是叶绍翁的《四朝聞見錄》,算是靠谱儿吧。
我表示 ...

发于乱弹,名曰随笔,本诸饭后闲看,聊作消遣。辄如君之纠纠而考,当归之于铁血矣

杕杜 发表于 2014-7-17 20:35:40

qs 发表于 2014-7-17 20:26
发于乱弹,名曰随笔,本诸饭后闲看,聊作消遣。辄如君之纠纠而考,当归之于铁血矣

大叔发在铁血的东西我会直接信的,才懒得查呢{: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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