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比多华
发表于 2006-4-30 16:22:38
<DIV class=quote><B>
进一次吗,进去之后你就明白监狱里还是挺舒服的,(如果有许多人跟你一起进去的话)
想想以前,吵的好象也没现在凶,好象参加的神职只有天日和无知者 </B></DIV>
是不是因为能看到一个新的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04-30 16:43:04编辑过]
zwz10101
发表于 2006-4-30 18:17:38
还没有吵够啊
旧王孙
发表于 2006-4-30 20:04:23
这个wacm,实在是居心叵测。只要是个懂中文的人,都看得出我那帖是什么意思。我说的是,明教紫炎是个没有责任感的人,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偏偏要从医,一个都对自己,对自己的事业,对病人都没有责任感的人,会是一个好医生吗,当然是庸医,庸医则会贻误病情,甚至是危及到病人的生命。为了培养其责任感,为了避免其成为庸医,当然要医治他的言而无信病。处处都是好心,谈什么恶意。而且,我用的都是合理的推论,根本没有说明教紫炎曾经杀过人,而是说以其无责任感的明显表现,会有这种庸医杀人的可能。这叫什么辱骂其杀过人。庸医杀人是个中国古文的习用典故,如果我没记错,源出红楼梦,钱钟书在围城里也用过,不是说庸医是杀人犯,而是说以其低劣的水平和毫无责任心的医德,去贻误病情,造成病人死亡,是个讽刺用法。这个wacm要么就是个绝顶的笨蛋,连基本的中文都无法理解(这种人留在论坛也没用,只会以其低劣的智商造乱子),要么就是存心诽谤管理人员,其发言处处维护偏袒明教紫炎,攻击神职人员,他不做任何调查研究,不去查找以前事情的前因后果,就故意扭曲神职人员的发言,攻击教廷,一是没有责任感(不做调查研究,说什么懒得翻老贴,既然懒得查证,那么在攻击神职人员上怎么又这么积极勤快呢),二是和明教紫炎沆瀣一气,处处偏袒明教紫炎,处处攻击神职人员,甚至不惜以歪曲的手段。已经多次提醒他去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偏不去管,但攻击起神职人员来,维护起明教紫炎来,有一点都不懒,特别积极,特别勤快,还想方设法来扭曲别人的发言,来达成自己诽谤的目的此人应予严惩,和阔比多华同样处理。阔比多华罚多长时间,这个wacm也罚多长时间
zwz10101
发表于 2006-4-30 20:10:25
小孩子不懂事
zwz10101
发表于 2006-4-30 20:15:5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wacm</I>在2006-04-30 20:15:02的发言:</B> 你多大</DIV>
hehe ,你多大
阔比多华
发表于 2006-4-30 20:43:10
在站务区版聊,都不怕罚的呀?!
天使归来
发表于 2006-4-30 21:54:2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旧王孙</I>在2006-04-30 20:04:23的发言:</B>
这个wacm,实在是居心叵测。
只要是个懂中文的人,都看得出我那帖是什么意思。我说的是,明教紫炎是个没有责任感的人,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偏偏要从医,一个都对自己,对自己的事业,对病人都没有责任感的人,会是一个好医生吗,当然是庸医,庸医则会贻误病情,甚至是危及到病人的生命。为了培养其责任感,为了避免其成为庸医,当然要医治他的言而无信病。处处都是好心,谈什么恶意。而且,我用的都是合理的推论,根本没有说明教紫炎曾经杀过人,而是说以其无责任感的明显表现,会有这种庸医杀人的可能。这叫什么辱骂其杀过人。庸医杀人是个中国古文的习用典故,如果我没记错,源出红楼梦,钱钟书在围城里也用过,不是说庸医是杀人犯,而是说以其低劣的水平和毫无责任心的医德,去贻误病情,造成病人死亡,是个讽刺用法。
这个wacm要么就是个绝顶的笨蛋,连基本的中文都无法理解(这种人留在论坛也没用,只会以其低劣的智商造乱子),要么就是存心诽谤管理人员,其发言处处维护偏袒明教紫炎,攻击神职人员,他不做任何调查研究,不去查找以前事情的前因后果,就故意扭曲神职人员的发言,攻击教廷,一是没有责任感(不做调查研究,说什么懒得翻老贴,既然懒得查证,那么在攻击神职人员上怎么又这么积极勤快呢),二是和明教紫炎沆瀣一气,处处偏袒明教紫炎,处处攻击神职人员,甚至不惜以歪曲的手段。已经多次提醒他去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偏不去管,但攻击起神职人员来,维护起明教紫炎来,有一点都不懒,特别积极,特别勤快,还想方设法来扭曲别人的发言,来达成自己诽谤的目的
此人应予严惩,和阔比多华同样处理。阔比多华罚多长时间,这个wacm也罚多长时间 </DIV>
鉴于WACM程度没有阔比多华污蔑如此恶劣,故不同意严惩.
只告诫即可.:D
♂氺→潕痕
发表于 2006-5-1 12:42:55
嘿,又起波澜了?..
旧王孙
发表于 2006-5-1 02:36:49
两人性质同样恶劣,都是不做调查研究就进行诽谤,甚至不惜以歪曲他人发言的手段来维护明教紫炎,损害教廷形象,把矛头对准教廷。两人的行为都已造成实际后果。因此,两人皆需严办。以警来者,切勿不做调查研究就胡乱诽谤他人,甚至歪曲别人发言的原意来造谣惑众。任何人,只要行动造成严重后果,就必须依法不依人的处理。
标本
发表于 2006-5-1 08:55:17
王孙的那个贴只要有点头脑都能嗅出其中的侮辱味道。(为什么侮辱就不说了)他们还都是小孩子,能这样做毕竟本意是好的,如果处罚了他们,对他们的人格,他们的将来可能都会有一些微妙的影响。甚至会内分泌失调………………………… 正如天使所说,对于明教紫炎的恶劣态度可以理解。但是,对两个对方可能称呼其为叔的小孩,也是这种恶劣态度,就有点让人接受不了。 看过阔比的言论,感觉他就是一不懂事的孩子。(当时看了那个挑起争端的贴我也吓一跳,如果他不是孩子怎么敢这样说)国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他应该小于14岁吧。 而wacm感觉是个很活跃的人。你说他没作什么调查,其实让我调查我也调查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难道非要论坛的每个客人,新人们看到对明教紫炎的处罚就去查半天老贴再来支持这种做法?(不过幸好现在无知者发了一个专贴)而且wacm应该也小于14岁。同意天使的做法,告诫一下。PS:我倒很想和wacm交个朋友认识一下。
zwz10101
发表于 2006-5-1 09:58:4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标本</I>在2006-05-01 08:55:17的发言:</B>
王孙的那个贴只要有点头脑都能嗅出其中的侮辱味道。(为什么侮辱就不说了)他们还都是小孩子,能这样做毕竟本意是好的,如果处罚了他们,对他们的人格,他们的将来可能都会有一些微妙的影响。正如天使所说,对于明教紫炎的恶劣态度可以理解。但是,对两个对方可能称呼其为叔的小孩,也是这种恶劣态度,就有点让人接受不了。
看过阔比的言论,感觉他就是一不懂事的孩子。(当时看了那个挑起争端的贴我也吓一跳,如果他不是孩子怎么敢这样说)国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他应该小于14岁吧。
而wacm感觉是个很活跃的人。你说他没作什么调查,其实让我调查我也调查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难道非要论坛的每个客人,新人们看到对明教紫炎的处罚就去查半天老贴再来支持这种做法?(不过幸好现在无知者发了一个专贴)而且wacm应该也小于14岁。同意天使的做法,告诫一下。 </DIV>
同意
天使归来
发表于 2006-5-1 10:45:1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旧王孙</I>在2006-05-01 02:36:49的发言:</B>
两人性质同样恶劣,都是不做调查研究就进行诽谤,甚至不惜以歪曲他人发言的手段来维护明教紫炎,损害教廷形象,把矛头对准教廷。两人的行为都已造成实际后果。
因此,两人皆需严办。以警来者,切勿不做调查研究就胡乱诽谤他人,甚至歪曲别人发言的原意来造谣惑众。
任何人,只要行动造成严重后果,就必须依法不依人的处理。 </DIV>
我认为WACM的举动尚未误导其他人,即未造成严重后果,只须警告.但如有下次,即严惩不怠.
阔比多华
发表于 2006-5-1 11:05:39
我这几天忙着做战役,不想争吵什么。
天使归来
发表于 2006-5-1 14:28:01
请问,如果一个人斩了你老婆,你会不会斩了他老婆?或者先上后斩?打个比方,你先回答我吧.
_CCC_大智
发表于 2006-5-1 15:23:30
wacm,上QQ,我有话跟你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05-01 15:27:40编辑过]
_CCC_大智
发表于 2006-5-1 17:01:54
啊,刚才在玩战役……上了叫我。
旧王孙
发表于 2006-5-1 17:50:22
那个叫什么标本的,你到说说看怎么叫侮辱了,怎么需要说明的时候又闪烁其词了呢,这也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说法吧。好比我现在说你居心叵测,但是怎么个居心叵测法我就不说了,你又怎么想。说好了啊,一个比方而已,切勿又学那个wacm说什么我是在侮辱你。这种伎俩太小儿科了吧。那个wacm先说的,我一开始还真以为是其智商低下及语文水平不过关,造成的理解误差,于是耐心解释,谁知在我解释之后,他依旧发帖说我实在污蔑明教紫炎杀过人,这就叫人不可思议了,这是明显的故意扭曲我的原意。若说我不加解释也还罢了(其实那帖子的意思任何人都看出来是个推定用法),说明之后还这样做,继续攻击,误导他人,那还不能说明他是不管任何缘由,就是要和教廷做对吗?再说了,如果调查不出什么东西,就可以别参与嘛,这是科学公平的做法,自己都不清楚前因后果,为什么跟着瞎起哄呢。而且是立场极其鲜明的,明显的偏袒一方,来不惜以歪曲他人发言的手段故意和另一方对着干。这怎么说呢。 好了,那个叫标本的,看来你也是赞成这种做法啦。现实生活里,我如果不清楚一件事的前因后果,我不会发言。看来你是会就算不清楚,也是会豁出命去大肆攻击一方,大肆偏袒一方的,你是这种东西,对吧。看来你不懂法律意义上的诽谤是什么含义吧
_CCC_大智
发表于 2006-5-1 18:28:58
唉,搞成这样真叫个累啊。越发觉得无聊了。大家都觉得自己有理由的时候,是听不进别人的话的,所以,说再多也是白说。都大半年了,事情都没解决,还有什么好说的?既然大家都是帝国玩家,就用帝国玩家的方式解决,约个时间,约个对战平台,一盘阿拉伯了事,输的一方不得再言。WACM,什么时候上QQ,给个时间。按你说的,“我不惜决斗”。
天使归来
发表于 2006-5-1 21:34:3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天使归来</I>在2006-05-01 14:28:01的发言:</B>
请问,如果一个人斩了你老婆,你会不会斩了他老婆?或者先上后斩?
打个比方,你先回答我吧. </DIV>
WACM回答我
_CCC_大智
发表于 2006-5-1 22:42:23
大家都停了吧,已经严重偏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