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比多华 发表于 2006-6-25 10:43:49

[转帖]爆笑的一个假的故事

前天下午,我开车去公司上班,因为时间紧促,so我把车速保持在80km/s左右。大约行驶至人民路时,突然有个民工从隔离人行道和车行道的花坛翻了出来。我急忙踩了刹车,但还是把他撞倒在地。我停车开门,走到民工身边,踢了他几脚见没什么动静,心想他可能昏过去了。我不是医生,但多少懂得一点急救的,本来想给他来个心跳复苏的,不过看他那脏兮兮的样子就打消了主意,我可不想被一个臭民工弄脏衣服。    我掏出手机报警,叫了救护车。吗的,眼看着上班就要迟到了,还遇上这档次倒霉事。我越想越气,又狠狠地踢了民工几脚,他还是躺那一动不动。我见他还处于昏迷状态,就狠狠地踢他!边踢边骂“吗的,都怪你,害老子上班迟到”踢了几分钟,我累了就回车上休息。    很快就有一辆警车赶了过来,从车上下来两男一女。他们问了下事情的大概经过,然后检查了我的驾证。我说“这事不能怪我,谁知道有人会横闯马路。”他们点点头,说“你放心,是这民工违法了交通安全法,他将承担主要责任。”    这时记者也赶到了。一个女孩走过来采访我“先生,请问你叙述一下这起事故的经过好吗?”我说“Fuck!不就是撞了一个臭民工吗?至于暴光我吗?”女记者表情很严肃的说“民工也是人,当他们受到侵害的时候,他们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我怒了,抢过女记者手里的话筒说:“民工的权益?可笑!我下午要去参加一个会议,结果撞到了一位不遵纪守法横穿马路的民工,由于我本人无法达到会议现场,现在我的公司至少损失3800万了,我的权益应当由谁来保护?”女记着显然被我的气势吓住了。我接着说:“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浪费我的时间就是图我的财害我的命。这是鲁迅的原话,你知道我每小时有多少钱进帐吗?3800块!这是民工一个月都未必挣得到的!”女记者还敢顶嘴说:“法律会制裁你的。”我笑了,谁都知道法律是用来对付穷人的,她既然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我当着女记者的面,拨通了秘书的电话,说:“喂,是胡爽吗?我现在撞伤了一位民工,你去市交通局,公共安全专家局打点打点,顺便去市长那坐坐,如果民工家属要赔偿的话,就赔他个几十万算了。”女记者显然被我的气质打动了,含情脉脉的看着我。    这时,被我撞伤的民工已经醒了过来,挣扎着爬过来抓住我的裤脚大喊:“就是这人撞我的,大家别让他跑了啊!”我从容地掏出3800块往民工脸上一砸,百元大钞散落了一地。民工急忙松开手去捡钱,我笑着说“现在你就不怕我跑喽?”民工把钱紧紧的抱在怀里,一脸惶恐的看着我,生怕我会把钱抢回去似的。我弯下腰,拍拍他的肩膀说:“你先用这钱去医院看看,明天上午8点半,你来我的公司,我的秘书会接待你的,你看病花了多少钱,本人承诺10倍赔偿你。”民工一听这话,哭着给我磕头说:“恩人呀,你真是我的恩人呀,我这辈子做牛做马也还不清你对我的恩呀,我这条贱命就算被你撞死了也值呀!”围观的群众中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女记者显然也被我感动了,悄悄擦去眼角的泪水。那几个交警也很激动,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说“你真是我市的骄傲,我们应当呼吁所有市民向你学习!”我微笑着点点头,整了整领带,优雅的对围观人群挥挥手,然后招了辆Taxi去了公司。我连奔驰车都没要了,因为车子撞过人,开起来不吉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06-25 14:36:53编辑过]

天日 发表于 2006-6-25 11:33:55

欠缺新意与难度啊,比前两套试题有一定差距,同时,仅仅停留在名字上的BT是不够di~

天魔龙剑阵 发表于 2006-6-26 00:36:27

单纯的名字BT也有一定趣味.....希望能翻陈出新

天使归来 发表于 2006-6-25 19:15:2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天日</I>在2006-06-25 11:33:55的发言:</B>
欠缺新意与难度啊,比前两套试题有一定差距,同时,仅仅停留在名字上的BT是不够di~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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