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日 发表于 2008-3-14 18:45:34

[原创]疑案·我

我是一个死人

    没有什么能形容我有多么不幸,是的,没有什么能够形容。昨天我还活着,和我的妻子、孩子一起快乐地活着。可是那个家伙,眼中没有神的家伙,就这么夺去了我的生命!
    我知道,在整个协会中,我是被公认为最有才华的一个,大家都叫我神笔。那个人一定是嫉妒我的才华,嫉妒我的金钱远远多于其他人,甚至因为我俊美绝伦的容貌,那个人就这么杀了我!
    我可怜的妻子,可怜的孩子,他们一定还在等待着我,等着我回家……我六岁的儿子,我们约定好,明天一家人要去参加游乐园的嘉年华。我的儿子,他是多么期待这一天啊!可是他,还有我的妻子,他们都会担心,然后害怕,最后知道了我已死去的消息,崩溃了……
    现在,我能感觉到,我的灵魂已经渐渐离开我的身体了。我将要去天堂么?那至真至美的爱丽舍园?——我的才华还远远没有用尽,我们在天上的父,如果我能稍微靠近他那么一点点,我会用我最美的文字赞美他……等等,难道我会下地狱么?——不可能的!我……我……
    哦,现在,我已经看见了我的尸体,我的灵魂完全离开了我的躯壳。我不知道我的灵魂会去向何方,是天堂?是地狱?还是……永远地在这星球上游荡?……

我的名字叫缪斯

    请你们不要误会,我只是一个人,不是神。但我有不下于缪斯的才华。我的诗是协会中最优美的——他们都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们叫我缪斯。
    如果可能的话,我和神笔先生应该是最完美的一对!可是,他竟然在认识我之前三年就结婚了,而我竟在他结婚三年后才认识他。如果有神,如果有上苍,我也会觉得不公平。不过,单只是结了婚也不要紧……但是,他们竟然已经有了孩子!现在那小子有五岁了吧?还是六岁?算了,随他便。该死,我想我早晚会杀了他,或者他的那个她……
    我上面说的那些话,麻烦你们,千万不要让神笔先生知道,包括最后那句,当作我和你们的秘密,好么?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但他是有信仰的,如果你们告诉他我那些亵渎神——我依然觉得世上没有什么神啊鬼的——的话,他一定会讨厌我的。我不希望这样,即使我和他真的没有希望。
    今天神笔先生没有来,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今天是协会成员聚首的日子,一向谨慎的他不可能忘记这每个季度一次的重要日子。
    等等,我看到其他人的脸都阴沉沉的。他们知道什么我不知道的事么?
    什么?神笔先生死了?被人杀害了?不可能的!……如果这是真的,我认为凶手就在协会中!……我说过我要杀死神笔先生和他的妻子么?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如果我真的说了,也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不是我!真的!……

人们都叫我幽默

    我叫幽默,因为我最擅长开玩笑、讲笑话。但今天我真的没有心情逗你们笑,你们明白么?我的朋友,最好的朋友——我认为他在协会中就只有我这么一个的朋友——神笔先生,两天前被人杀害了。
    失去最要好朋友的心情,你们能理解么?你们给我听好,这不是两个人绝交那么简单,更没有那么肤浅!我的朋友,才华横溢的神笔先生,他是真正与这个世界永别了!
    可怜的缪斯还不知道这件事。
    其实她也没有什么可怜的,她只是一个丑陋的第三者。别以为我不知道她和神笔先生的事,她甚至想逼迫神笔先生,我最好的朋友,逼迫他离婚!多么丑陋的女人,我的挚友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如果没有发生这可怕的,令人愤恨的命案,他们全家会在昨日高高兴兴地玩一整天,今天,他也不会缺席这次聚会。
    我的朋友,神笔先生,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不过这只是他自己认为的。实际上,他的信仰纯粹是自己编出来的,我之所以敢这么说,是因为他自称基督徒,却不知道上帝其实是“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也不知道圣母玛丽亚实际上是一个犹太圣民,再说大一些,是伟大的圣徒,再或者,她伟大,因为她还是童贞时从圣灵感孕怀的男胎就是基督。虽然我不知道他假意信教——难道是他要借宗教做什么我们不知道,也不能让我们知道的事情?——有什么用意,但这一点在我看来是可耻的,即使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领袖大师就是我

    领袖大师就是我,我就是领袖大师。我是协会的会长,我为我出色的会员神笔先生的意外身亡感到悲哀。我可怜的缪斯,我看得出来她是最伤心的一个。她是最晚知道神笔先生的死讯的,是幽默告诉了他。
    作为会长,我应该将我的内心所想继续深埋,但我还是忍不住,我想告诉你们。
    神笔先生其实并不如你们想象得有才华,他只是一个平庸的人,再平庸不过了。他那华美动人的文章,其实绝大多数都是我,领袖大师,所写的。你们认为我仅仅是声望崇高,才学已经用尽了的落魄中年人吗?事实根本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个样子!他胁迫我,逼我写出一段段珠玉般的文字,然后签上他的名字!他是个贼,是个无耻的强盗!
    什么?你们问我为什么受他的胁迫?……我本不想告诉你们这些,但为了让你们相信——麻烦,收起你们怀疑的目光好么?——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我就把我内心最深处的污点说给你们听……
    我,领袖大师,其实并不干净。我……我吸毒……等等,听我说完!我染上毒瘾也是因为神笔,使他诱使我染上毒瘾的!我本来富裕的家庭垮了,他便控制了我。幸好——也许是不幸——我拥有无与伦比的天赋。我将那飘飘欲仙的感觉用极致的文字写了下来,交给神笔,换取他继续控制我的资本……
    现在他死了,我也活不长了。我死了没有关系,只要他死了!神笔!那个小偷!强盗!无耻的毒贩!我说的这些,你们都明白么!

请别叫我文盲了

    他们都叫我文盲,算了,随他们说去吧,毕竟我是他们中最不起眼的一个。我入会时间最短,只有两个多月,到现在也只有二十几篇文章在杂志上发表。他们还认为我不入流——即使我已经从普通人中脱颖而出,渐渐接近他们那所谓的巅峰境界了——所以他们叫我文盲。你们见过被作家杂志评为十大新星之首的文盲么?算了,我说过,随他们说去吧。
    今天是我第一次参加协会的聚会,不过已经有一个同伴离我们而去了。这个不幸的家伙就是神笔。
    说实话,我对这家伙没什么好感,他死了也是活该。
    我从没见过他那么傲气的人,他平日的谈吐根本与他的文章不相符。你们听着,虽然我入会时间这么短,但我认为神笔先生的文章不是他自己写的,这虽然是猜测,但你们应该相信十大新星之首的洞察力。
    现在,我终于可以放心追求缪斯了。不要怀疑,我爱缪斯,她如天仙一般的美貌与胜过缪斯神的文笔深深吸引着我。但就是因为神笔,那个败类,自己已经成了家,却还要勾引缪斯,他不是败类是什么?对了,是混蛋,是垃圾,还有很多恶语可以形容他……
    缪斯啊,忘了那个早该去死的家伙吧,虽然我还年轻,但我对你却是绝对专一的……

人们将称我为凶手

    我把神笔杀了,为了那个人,他罪有应得。即使到现在我的手还在颤抖,但我还是不后悔,不后悔用木棍重击他的后脑,送他去见阎王——基本上,他也只能去见阎王了。一击致命,对他来说真是便宜了。
    我小心地掩盖了我的脚印,把这双鞋的鞋底也磨平了。我还烧掉了木棍,但是火势太大了,我已经控制不住了,很快有人会报火警,他们会发现这个死人。但那时,木棍也彻底焦了,其他证据应该也不足。没有人知道是我杀了神笔,我想,没有人能知道的……

你们,侦探,或警察

    你们是侦探,也可以是警察,随你们的便。真凶就是缪斯、幽默、领袖大师和文盲之一。这并不难猜,不是么?显而易见的,凶手就是……算了,还是由你们来公布吧。

天日 发表于 2008-3-14 18:48:41

最近实在很迷帕慕克,他对文字的掌控能力与永远新颖的文章构思和框架不得不令人佩服,不愧是当代最伟大的作家之一。

校刊催稿,本来说是假期的时候就要交稿,结果我忘了……周日要拿去印刷了,一上午憋出来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写得太急也出不了好文章,而且这篇模仿的痕迹实在是太重了,但我自己看着还过得去,毕竟原来没这么写过……各位凑合看,望多提意见~

firezbf 发表于 2008-3-15 10:51:23

幽默是凶手吧····一般说好话的都是凶手,再复习一下柯南看看能想到什么··

鬼火 发表于 2008-3-15 14:33:05

同意楼上的, 一般侦探小说中有明显杀人动机的人都不是凶手, 至少不是最终boss. 杀人动机一般都是真相大白时才给出的. 而幽默就欠缺这个, 所以必是凶手无疑..

大胆补完一下故事情节. 其实神笔信仰的不是基督教徒而是异教, 这就是为什么幽默说他不是虔诚的信徒. 而幽默则是基督教用来审判异教徒的机构宗教裁判所的秘密执法人员. 所以幽默秘密处决了神笔, 并且焚烧其尸体, 典型的基督教处理异端的手法..

天日 发表于 2008-3-15 17:47:38

果然很浅显……不过我还想听到更多意见~

我的本意是在“阎王”那里留出较为明显的幽默为凶手的痕迹,加上火“刑”,应该能推断出凶手是幽默。但鬼火老哥你的补充实在太强大了……

W.C 发表于 2008-3-15 17:56:55

找来一篇书评。。希望对大家理解本文有所帮助

“。。。本土作家天日《疑案·我》的走红,无疑是这风云激荡的一年中最惹人争议的一个事件,赞扬和斥责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对于它成为真正的热点起到了几乎相同的作用。。。。基本上,这不是一篇真正的悬疑小说,谋杀中的谋杀,爱情中的爱情,信仰中的信仰,阴谋中的阴谋,嫉妒中的嫉妒,都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全部。有人甚至认为这个连一张报纸中缝都填不满的短篇,有着媲美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丰富内涵。作者通过描述一个佛教徒谋杀一个基督徒的的始末,表达了人与人之间最根本的冲突。它向以往所有伟大的作品一样,再一次向世人证明了文学是没有界限的。天日,他不是一个人。。。”
                                        ———摘自《2008翔鹰文学年鉴》
文学评论很强大。以上观点不代表本人立场。

[ 本帖最后由 W.C 于 2008-3-15 18:02 编辑 ]

天日 发表于 2008-3-15 21:04:12

比鬼火同志更强大的同志出现了……

尼克 发表于 2008-3-15 21:22:12

這年頭BT老大不易當:lol

天日 发表于 2008-3-15 21:23:20

这一篇我真的没有BT……我是很认真的……

貌似我确实很久没BT了……

_CCC_大智 发表于 2008-3-16 13:44:28

BT大学来的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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