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日 发表于 2008-6-3 11:56:46

【删除用户 一个人】—>怎么罚,你们说了算

不商量了,这小事儿我说了也就定了

原因吗,是从去年开始进行针对我个人的诽谤(有误,不是从去年。这要上溯到双L同志活跃的时候,那时候是2006年吧?),我已经忍了很久了,不想忍了

一个湖北的IP(去年也一样),装得对身在北京的我了如指掌,出处诽毁,从我玩的到我打工的地方,他语言糟蹋了一个遍

所以我封他理由充足。

别说什么,在这儿我还算有一点小特权,你一个异端,我不放你你也应该有心理准备

以上

————————————————————————————————————————

大叔,丝丝,还有尼克,先谢谢你们啊,我承认我确实太冲动了,该什么惩罚,大家来决定吧

事情到现在,我已经没什么气可生了,因为他在辩论贴中故意胡说一些“现实”,让大家认为他真的认错人了,从而从这个事件中抽身,我已经看穿了,感到幼稚,也觉得冲动的自己还是比较稚嫩的。所以,我就不作额外追究了,大家讨论决定该怎样处罚吧。

我说有我,没他,实际上是太看低自己了,想不到都两张了还是这么不冷静……

嗯,作为在这里还算有一点声誉的人,我表示歉意,让你们看笑话了……

对了,虽然就在本版,但还是附上辩论帖的链接吧——https://www.hawkaoe.net/bbs/thread-18757-1-1.html

[ 本帖最后由 天日 于 2008-6-4 22:44 编辑 ]

qs 发表于 2008-6-3 12:05:49

用短消息攻击你的?

天日 发表于 2008-6-3 12:29:05

那就没有封的必要了
都是帖子

qs 发表于 2008-6-3 12:43:59

哦,哪几贴?我刚才搜了一下他的帖子,好像没看到诽谤你的内容吗?

天日 发表于 2008-6-3 12:58:06

如果你把他的权限恢复了,你就会看到很多

天日 发表于 2008-6-3 13:11:03

https://www.hawkaoe.net/bbs/thread-17287-8-1.html

所谓的“揭露”

https://www.hawkaoe.net/bbs/thread-18468-1-1.html

对打工地点

其他的帖子大概随流水消失了,话说,还真不止是去年。游戏王最火的时候,他和另一个用户一唱一和,说什么“天日玩的都是2块钱10张的”,这些我都任它们存在了,没有多理会

让我生气的是该两用户唱和式说我讹诈,这就不是小事了,绝对构成诽谤。虽然这些证据已经没了,但凭以上三条(它自己蹦出来给我提供证据),此人我非禁不可,没有商量余地。

我不把这当成是玩笑,因为之前已经有更严重的诽谤存在了

CQJ-丝丝记忆 发表于 2008-6-3 18:31:38

刚刚看了一下,我有一句说一句,天日别生气,"一个人"说的话好象并没有怎么过分啊,当然了,或许还有我没看到或天日一时没形容到的.

我觉得警告一下似乎就可以了,删除ID的话是不是有点过了?这是死刑,判起来要慎重:handshake

在以前,王孙和无知者,甚至是我也被人不同程度的讥讽甚至是骂过,但都是一笑置之了,因为那是针对管理员个人,而非论坛.

像qs删除的三国迷,这种人就有足够理由了,原因很简单,不但在论坛上到处充斥那些阴阳怪调,恶意灌水,以前还表示过要与翔鹰为敌,这是敌人,一旦撞枪口上,定然不能放过.但这个"一个人",我的感觉,他并没什么恶意:lol ,呵呵,当然只是我的感觉而已.

不多说了,代表我个人看法.天日自己斟酌.

天日 发表于 2008-6-3 18:55:08

他没有恶意?不可能,一个人间断性地没来由诽谤这么长时间这么多次,我不忍了。

多谢丝丝,不过这次我就是自私了,独断了,诽谤比辱骂更让人难以接受,现在就是有他,没我:)

展示到6月6号,良辰吉日,正式删除

尼克 发表于 2008-6-3 20:20:14

這會不會過嚴了?
一人矢志不移地無故針對另一人,我覺得不至於刪除ID。
例如可以先警告,或者禁言阻止這現象,沒必要這樣就刪了。

天日 发表于 2008-6-3 20:27:43

你们随意,保它的理由有很多,但是,这个IP我记住了,这个人我也删定了

还是那句话,有我,没它,或者,有它,没我,说到做到

哪怕仅此一次,我就是要 公 报 私 仇 ,这之前我不记得我做过,这就是第一次和最后一次

一个人 发表于 2008-6-4 08:50:51

冤:'(
都是同学,就不要在装傻了
虽然你在网下经常说:“我一定会装傻的。”
但我说的本来就是事实

加一句
天日,别再装深沉拉:D

_MZR_阔比多华 发表于 2008-6-4 21:39:27

“一个人”认错人???

进监狱得了

天日 发表于 2008-6-4 22:14:07

呵呵,这回我的立场更坚定了

qs 发表于 2008-6-4 22:15:20

如果天日和一个人真是同学,那我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也要扭曲了。

天日 发表于 2008-6-4 22:41:36

不过,大叔,丝丝,还有尼克,先谢谢你们啊,我承认我确实太冲动了,该什么惩罚,大家来决定吧

事情到现在,我已经没什么气可生了,因为他在辩论贴中故意胡说一些“现实”,让大家认为他真的认错人了,从而从这个事件中抽身,我已经看穿了,感到幼稚,也觉得冲动的自己还是比较稚嫩的。所以,我就不作额外追究了,大家讨论决定该怎样处罚吧。

我说有我,没他,实际上是太看低自己了,想不到都两张了还是这么不冷静……

嗯,作为在这里还算有一点声誉的人,我表示歉意,让你们看笑话了……

一个人 发表于 2008-6-5 09:31:50

原帖由 天日 于 2008-6-3 11:56 发表 https://www.hawkaoe.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商量了,这小事儿我说了也就定了

原因吗,是从去年开始进行针对我个人的诽谤(有误,不是从去年。这要上溯到双L同志活跃的时候,那时候是2006年吧?),我已经忍了很久了,不想忍了

一个湖北的IP(去年也一样 ... 你太让我失望了,我也就不客气了
我已经愤怒拉:@ :@ :@
我还没有和你一样搬出照片,原因是E628数据线不好配,因此我处于劣势
但是,事实胜于雄辩

各位,如果天日不是那么有地位,你们还会认为他是对的吗???

天日,你要再这样,等我开学了我买张卡把照片给他们用彩信发过去
对了,查查天日的IP是哪的

[ 本帖最后由 一个人 于 2008-6-5 09:33 编辑 ]

qs 发表于 2008-6-5 10:13:43

天日的IP五年来一直是北京,倒是你的IP变来变去,天南地北的。我已经给你发最后通牒了,除了回答我的那几个问题,不要说其他废话。

海贼王 发表于 2008-6-5 12:59:07

还有这样的人....

_MZR_阔比多华 发表于 2008-6-5 19:07:28

目前有2种情况:

“一个人”认错人,可能性10%

“一个人”捣乱,可能性90%


请“一个人”注意:

如果你认为你是清白的,“天日”确实是你的同学。请你摆出证据,例如“天日”的真实姓名。若不符合,请你道歉。

_MZR_阔比多华 发表于 2008-6-5 19:10:54

看了qs的帖子,原来qs已经先说了


“一个人”今天晚上12点不能说清楚,就处理吧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删除用户 一个人】—>怎么罚,你们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