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dam667 发表于 2012-2-8 01:29:47

方舟子提前已经战胜韩寒


    方舟子提前已经战胜韩寒

方舟子已经战胜了韩寒,已经提前战胜了韩寒!
方舟子从来没有输过任何一场官司或者所谓的打假行为,输了也是赢了,绝对的打遍中国无敌手!
首先,他就是打假霸主,谁也无法撼动霸主的地位。每次打假,都是他自己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岂有不胜的道理?他的《新语丝网站》就是他一个人的“家天下”,即使真的输了,还可以退到自己的网站里继续伟光正。
其次,即使法院判输,他也宣称继续自己的质疑,不服从法律的判决。这一点方舟子在对韩寒对韩寒起诉我侵犯其名誉权一事的五点声明 中,已经表述的很清楚了!反正中国法律环境就那么回事儿!判输也会获得同情。判赢了,那就是真的赢了——两头堵!
中国目前没有独立、公正的学术委员会来主持这样的学术纠纷,方舟子俨然就是总裁判!而且坐稳了总裁判!
看看《方舟子十年打假全纪录》你就明白了!


方舟子,你行!俺挺你!俺也只能挺你!


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
 文/法治周末记者 李秀卿
  【编者按】:在中国,方舟子是一个知名度极高的公众人物,他被冠以"打假英雄"、"打假斗士",他在新浪的微博"粉丝"高达57万之众,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任何一个不带偏见的人都承认,他对学术打假作出过贡献。与此同时,对方舟子本人涉嫌抄袭的指责一天也没有停止,但他始终不承认自己存在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并时常为此与学界人士爆发激烈论战,这使得他的形象颇受争议。本着公正客观的立场,本报将陆续披露对方舟子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
  "打假斗士"的另类记录
  “他反差很大,双重标准明显———看别人的毛病很清楚,自己的缺陷不觉察。他有洁癖,又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活得也不轻松。”中国社科院学者易华对方舟子这样评价说。
  正是在这种正反两方的严重争议中,方舟子不时出现在公众视野。而他的每一次出场,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流水的朋友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刘华杰是最早欢迎方舟子加入国内科普圈子的人之一。1999年,刘华杰在网上采访了方舟子,文章发表在《科学时报》上。他还为方舟子策划并编辑了2000年出版的《方舟在线》一书。
  这本国内第一本多学科网上争鸣文集的出版,因为“立场鲜明,立战性强”,使生物化学留美博士方舟子在国内一炮打响。从那以后,刘华杰与方舟子“以志同道合的朋友对待”。
  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系主任江晓原在给《方舟在线》写的书评中,曾用“少侠登场,劲风扑面”之语隆重推荐。
  “在学术腐败愈演愈烈的今天,在我们迫切需要‘学术警察’而‘学术警察’偏偏又极为缺乏的今天,方舟子在大洋彼岸义务为此间充任‘学术警察’,在客观上有什么不好呢?论事专门讲究动机,好作诛心之论,这是封建时代道学家的做法,不是我们今天应该采取的态度。”江晓原写道。
  的确,方舟子打假的意义在那时尤为突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田松说,国内媒体一度将科学家看作“圣人”,对科学家造假噤若寒蝉,只有方“从美利坚空投下来的中文打假”伸张了正义,因此,他对净化学术环境是有贡献的。
  2001年,在北京国林风书店举办的方舟子著《溃疡———直面中国学术腐败》新书发布暨读者见面会上,田松与方舟子认识。那时,田松带着欣赏的态度看方舟子,因为他们有着类似的特点———都是理工科出身,又都喜欢舞文弄墨。
  当时受到追捧的,还有方舟子等人于1994年创办的世界第一份中文网络读物“新语丝”,该网站在1998年就已经小有名气,吸引了许多科学爱好者和知识分子。
  “9·11”事件之后,北京一位学界人士请客,方舟子、刘华杰、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研究所教授刘兵、中国社科院研究院郭正谊等人出席。当天晚上,方在新语丝上称,北京知识界举行晚宴为他接风。田松知道后摇摇头:“我才知道,原来北京还有个知识界。”这件事让田松对方舟子的印象大打折扣。
  2001年,《中华读书报》与《科学世界》联合举办的2001年度“科普图书奖”评选时,刘兵推荐了英籍华人侯美婉(Mae-WanHo)的《遗传工程:美梦还是噩梦》参加评比,方舟子认为,这是一部站在反科学兼伪科学立场攻击遗传工程的著作,他写了《〈美梦还是噩梦〉不是科普著作》说明观点,这部书最终没能被评为科普佳作。
  方舟子在一篇文章中说,他“得罪了想把侯美婉的‘科学女性主义’引进中国的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刘兵”。
  那时,清华大学教授赵南元也支持方舟子的结论。刘兵当时的硕士生柯志阳就该书中的一些观点与方舟子和赵南元辩论,平台就是方舟子的“新语丝”。但实际情况是,赵南元批评柯志阳的文章,方舟子马上贴出来,而柯志阳反驳赵南元的文章,方舟子要加上赵南元的点评才肯贴出。
  柯志阳对此很不满,他要求方舟子分清几重身份,因为他既是新语丝的老板,又是编辑,又是辩论对手。方舟子则表示,新语丝不给错误观点提供平台,你有本事自己去办一个网站去。“方舟子的行为,让我这个旁观者怒不可遏。”田松说。
  这时,田松认识到,新语丝并非一个理性、包容的争论平台,而是属于方舟子自己的阵地。刘兵及其学生与方发生的冲突,让田松对方舟子彻底失望。
  田松因此给方舟子写了一封批评信:“做人要公道。己所不欲,勿施与人。你既然以批注的形式发表对手的作品,便该让对手以批注的形式发表你的作品。你既无公道之心,就不配做一个对手。”田松在信中与方舟子“就此别过”。
  “美梦与噩梦”事件不断升级,后来刘华杰、田松等人也加入了辩论。方舟子将对方斥为“反科学文化人”,指责刘华杰搞匿名攻击,“由反伪科学走向反科学”。而刘华杰等人指责方舟子用科学的帽子打压人。
  这起事件成为刘华杰与方舟子决裂的开端。此前,刘华杰曾公开表示,自己的学术观点与方舟子有了分歧。而方舟子在一篇文章中,称刘华杰一开始与他交往就没安好心。
  刘兵认为,刘华杰与方舟子决裂根本上是由于学术立场的差异,"按照方舟子的惯例,他们就不可能有很好的关系"。
  10年之后,刘华杰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悔不该将方舟子引入国内科学圈:"我真的不愿意再谈到这个人。我只能自我检讨,是我交友不慎,我再次向大家道歉。"
  知名媒体人鄢烈山相信,方舟子会珍惜自己的信用和得来不易的话语权,若不遵守规则,自会有利益攸关方用包括打官司等方式来纠正他。"言论市场自有净化机制。"鄢说。
  刘兵认为,在不同观点并存的情况下,阐述自己的观点,并理解他人观点的合理性,这是学者最基本的态度,方舟子没有做到这一点。
  "美梦与噩梦"事件之后,江晓原提出科学圈广为人知的对方舟子的"三不"政策:"不理睬、不接触、不反驳",后来重新表述为"不骂人、不吵架、不停步"。但有人指出,这几条政策虽然避免了自己被辱骂的可能性,却是对社会不负责的表现。江晓原的"三不政策"后来成了很多人对待方舟子的共同守则,绝口不谈与方有关的事情,避免被卷入风波。
  "方舟子很少有自始至终的一直维持下来的朋友。交朋友要有规则,例如要讲理、宽容。"刘兵评价道,"他是一个不太适合当朋友的人。"
  打假的程序正义
  在方舟子的学术打假生涯中,与著名学者于建嵘教授的冲突,是最引人注目的案例之一。
  2005年10月8日,新语丝"新到资料"头条发表署名"严晋"的文章,题目是《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作者质疑于建嵘的职称及其调查研究的真实性:"网上有数百篇他的'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活动与政治---2003年12月4日在美国哈佛大学的演讲'。把自己咀嚼了多遍的内容,再以'在哈佛大学的演讲'展现一把,100%出于炒作的心理。"
  文章说:"北京一位了解于建嵘的朋友说,于连最基本的英语会话也不懂,是会把'Howareyou?'理解成'怎么是你'、把'Howoldareyou?'理解成'怎么老是你'的水平。所以他要把那些东西讲完估计至少也得三到四个小时,显而易见,他又说了假话。"
  第二天,于建嵘的一封《致〈新语丝〉的公开信》出现在新语丝"新到资料"第七条,逐条回应了"严晋"的指控。方舟子还给这封回信加了一个按语:"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网站见到如下公告,这是不是意味着于建嵘现在又成了'副研究员'了?还是连本所的人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研究员还是副研究员?"
  于建嵘被方舟子的冷嘲热讽激怒了。两天后,于建嵘将《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发到方舟子的邮箱:"如果你不能就我颂扬的衡阳县维权抗争农民是不是'地痞流氓'作出'判决',那我就要告诉你,从你乱咬人的性格来看,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此处省略两个字-编者注)结下的怪种。"
  《南方周末》以"两败俱伤的恶战"形容两人的鏖战,但方舟子对这一说法极为反感:"《南方周末》在报道这一事件时,完全没有客观报道的立场,标题就给定了性:'两败俱伤的恶战',自命裁判宣布:'两个人谁都没有赢得这场恶战和混战。'我还真不明白我在这场'恶战'中败在哪里,伤在何处。如果对我骂娘就能让我败了、伤了,以后谁要想打败、打伤我,可就太容易了。"
  方舟子的决不认输、决不认错是科学圈内公认的特点,他从不对自己的某些被人认为错误的言行道歉,常常是论战中最后一个出来说话的人,而台下早已空无一人。"道歉会使被你伤害的人原谅你。"刘兵说。
  于建嵘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他这种自任学术法官的人,我不骂他,还能怎么办?"他在给方舟子的另一封信中表示:"对付你这样的人渣,绝对要放得下斯文,就要用更流氓的手段。"
  方舟子将《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贴到新语丝上,以示于建嵘教养不高,田松因此评论于建嵘很高明---在方舟子掌控的新语丝阵地上,于建嵘竟然是极少见的、能用新语丝反击方舟子的人。
  田松在正面评价方舟子打假的意义后表示,从2005年前后博客兴起后,随着媒体更加开放,方舟子之前独一无二的价值渐渐式微。
  刘华杰曾说过,方舟子批评别人采用的是一套标准,自己做事采用的是另一套标准。这种双重标准弱化了他的公信力。一个明显的例子是,方在打假的同时,自己也不断被指控抄袭,但这种行为并没有给他带来心理上的负担。
  刘兵认为,方舟子在学术打假时集"侦查、控告、审判"于一身,对"假"的认定,并非由学术共同体以集体的方式来认定。"例如王海打假,是不是假货并非由王海自己说了算,而是由独立的机构来鉴定。"
  "对法治社会而言,个人道德只是影响公信力的因素,但并不是最重要的。"刘兵说,"即使他的道德水准没有问题,他个人是否拥有对于他所打的假货进行鉴定所需要的充分的专业知识?假如打假者个人的道德水准有问题,由第三方权威机构来鉴定就更有必要了。"
  但即便如此,方舟子强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仍然存在。在许多人的心目中,作为"打假英雄"、"打假斗士"的方仍是正义的代名词。
  在一个造假现象并不鲜见的社会中,公众对现实的不满是方舟子获得认同的原因之一。田松认为,也正因为如此,人们容易本能地原谅方舟子的错误。
  学术界的宋祖德?
  许多人对方舟子的第一印象都是温和、文雅,甚至谦虚,这使他们对方在网络上的四面出击深感惊讶。
  方在被媒体捧为"打假英雄"的同时,近年来却不断与媒体结怨。《南方周末》记者夏榆至今没有与方打过任何交道,但他的名字也出现在"新语丝"的"中国不良记者名单"中,"罪名"是"剽窃"。
  "我想有此荣幸是方先生依据一篇网文,涉及本人在2009年10月的一篇诺贝尔文学奖报道(《赫塔·米勒: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夏榆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对于是否剽窃的问题,夏榆说:"《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对那篇报道有结论,当事各方事后亦有结论,只是各方的结论都不支持方的观点罢了。"
  "这个'不良记者'名录,说到底,也就是方先生私设公堂,自任判官,自我论断而已。"夏榆说,"名录中出现的诸多所谓'不良'记者的名字,多是我尊敬的新闻业同道。他们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我也清楚,也不是说'黑'就'黑',说'不良'便'不良'。"
  而知名杂文家鄢烈山更是一个"只向真理低头"的硬汉,其"铁骨铮铮"的形象为人所熟知,但他也登上了方的"不良记者"黑榜。当时就因为于建嵘与方舟子的冲突,鄢烈山写了《警惕方舟子,理解方舟子》一文,表示"同情"方舟子,未曾想反受其害。
  "我认为他是滥用了话语权,伤害了于建嵘。我说过对他表示很遗憾的话,其实有两层意思,首要的我对于他的打假行为整体上是支持的、赞扬的,有个案失误也是难免的。"鄢烈山说,"对于他有时过于自负,文风有些偏激,我觉得'很遗憾'。方舟子是一个很要强的人,连'遗憾'这样的字眼也容忍不了。那么我也只有表示'遗憾'了,不必介意。"
  对于被列入"黑名单",鄢烈山反应平静:"他说我是'不良记者'我就是'不良记者'了吗?如果他是政府新闻出版管理机关的,代表官方这样说我,那就不一样了,威胁到我的饭碗,性质就不一样了。"
  今年初,方舟子与王菲爆发"口水战",80后争议作家"独孤意"加入战端,并以娱乐界著名"大嘴"宋祖德形容方舟子。他在《方舟子人格和学术都不如宋祖德》的博客文章中称"方舟子人格不如宋祖德是有科学依据的"。
  3月26日,方舟子在网上展开最新一场骂战,将学者萧瀚斥为"神棍"。次日,萧翰在微博上说:"这些年来,您在打假领域作出的贡献有目共睹,令人敬佩。您我昨日今日之争,再次反映出您在公共辩论方面缺乏基本规则,用羞辱性语言谩骂辩论对手并不能使您的观点更有说服力。"
  但是,不管是曾经与方舟子发生过论战的学者,还是被方列入"不良记者"黑名单的新闻界人士,对《法治周末》记者的采访请求,均奉行江晓原的"三不原则",表示不愿意理睬方舟子。
  3月27日,《法治周末》记者向方舟子的电子信箱发去一份采访提纲,提问较为尖锐,方舟子很快回复邮件:"你们这些骗子帮凶和无耻小人不配来审讯我。在你们这篇由郭国松、杨玉圣、祝国华和葛莘为迎接肖传国出狱而精心策划的诽谤我的报道出来之后,我将起诉你们报社,并将你和你的执行主编郭国松列入不良记者名单。方舟子。"
 科普文章能否脱离学术规范
  ---《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抄袭疑案调查
  "即便我这篇文章完全根据颖河的系列文章写成,只要不是整段地照抄,也称不上什么"抄袭",因为科普文章和论文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法治周末记者 李秀卿
  在方舟子被疑存在抄袭的众多文章中,发表在2006年12月11日《经济观察报》上的《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一文,是网上公认的影响力较大的一篇。
  这篇文章在发表的第二天,就被网友指出涉嫌抄袭“颖河”的九篇系列文章《认识药物》。一位名叫“脆弱”的网友甚至怀疑“颖河”是方是民的另一个笔名,因为他比较了解方与“颖河”的文章之后,发现方文大约有一半与颖文相似。
  质疑声音出来后,方舟子马上在新语丝读书论坛上写了《关于〈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一文》,其中表示,他与“颖河”的文章都是根据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1999年9月的一份特别报告所写的,这份报告的标题是《从试管到患者———通过人类药物改善健康》(FromTestTubetoPatient———ImprovingHealthThroughHumanDrugs)。
  “所以(颖河)和我的文章有些段落相似,例子、数据都相同,只不过他的表达比较忠实于原文,我则采用复述。”方舟子解释道。但有人发现,方后来删掉了“我则采用复述”六个字。
  方文发表后的第四天,网友“白字秀才”(本名陈廷超)通过万维读者网学术与教育论坛,发布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帖子———《神秘的106天———扒开骗子的画皮》,毫不客气地用两个有力证据反驳方的辩解。
  “很明显,颖文是根据FDA文那个表格而写的,而方文是抄袭自颖文!”按照“白字秀才”的分析,“如果方文也是根据那个表格而写的话,基本不可能写得如此和颖文类似……任何两个人,独立叙述这个表格时,肯定有较大的差别。”
  “白字秀才”提出的第二个证据,让方几乎无话可说———“颍河”的文中有一处错误,而方舟子的文中竟也出现了同样的错误———
  “颖河”的文章称,有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zidoculine(简称AZT),只进行了106天的临床试验就获准上市;方的文章说:“第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AZT的临床试验在只进行了106天之后……即提前终止了该临床实验。”(详见附件)
  但是,“106天”这个数字是错误的。“白字秀才”查遍FDA文件全文,在第33页发现有这样一句话:“Zidovudine(AZT)wasapprovedin107days,withoutcuttinganycorners.”(AZT在107天之内获得批准,没有走任何捷径)。很显然,原文中出现的时间是107天,方舟子与“颖河”都将其错写成了106天。
  “白字秀才”说,“颖河”的文章在引述FDA的报告时显然出现了笔误,将原文的107天错误地写成了106天。如果方舟子的文章如他所言只是“独自复述”FDA的报告,怎么会发生与“颖河”的文章同样的技术性错误呢?除了抄袭,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解释这样的“巧合”。
  “更糟糕的是,FDA文所说的‘在第107天’是指‘FDA批准AZT’,也就是说,从AZT完成所有临床实验后,把收集的所有数据上报给FDA,而FDA从接收AZT的申请后的‘第107天’批准其上市,而不是说‘AZT的临床试验只用了106天’。颖文错误地理解了FDA文的意思,有趣的是,方文也能‘独自复述’出同样的错误?”
  “白字秀才”指出上述错误之后,方舟子马上在新语丝上发表了《对〈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的一点更正》:“有一个网友来函对文中介绍的AZT临床试验时间提出了怀疑。此处的确有误。上文‘第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AZT的临床试验在只进行了106天之后’一句应改为‘第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AZT在还在做II期临床试验时’。”
  方舟子说:“该例子依据的原文没有提到临床试验天数,在另一处有‘Zidovudinewasapproved
  in107days’的说法,经仔细核对,天数(第107天,即106天后)应该指的是批准时间,而非临床试验时间。之所以出现这个误读,是因为以前读过颖河《认识药物》介绍的同一个例子提到临床试验只进行了106天,留下的印象导致先入为主的误读。实际上整个临床试验进行了大约一年,到II期临床试验时发现显著提高了艾滋病患者的存活率,即提前终止。”
  即使涉嫌抄袭疑云重重,2007年1月14日,方舟子在新语丝上公布的新书《科学成就健康》的目录中,《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还是被列在了该书第四章。在其2007年3月出版的《批评中医》一书中也收录了这篇文章。
  2007年2月3日,方舟子发表《对“方舟子抄袭颖河”一事再说几句》:“其实即便我这篇文章完全根据颖河的系列文章写成,只要不是整段地照抄,也称不上什么‘抄袭’,因为科普文章和论文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有人(那些骗子和帮闲们)为了诬陷我抄袭,故意混淆科普文章和论文的区别……”
  一位要求不披露姓名的学界人士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在这起案件中,方舟子事实上已经间接承认了“白字秀才”的指控,但仍不愿意认错和道歉,并且还在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辩解。
  网友“难度五级”支持“白字秀才”的观点。2007年2月8日,“难度五级”在万维读者网的学术与教育论坛发表了文章,他将抄袭难度从易到难分为五个级别,对在方舟子涉嫌抄袭“颖河”这个案例进行分析后发现,方舟子的文章与颍河文章中的文字分段、内容组织、自创措辞、引用数字和理解错误都是相同的。
  附件:方舟子与"颖河"文章对比如下:
  方舟子1:生理学家研究人体在正常状态下的各种生理功能和变化规律,生物化学家研究生命过程中的化学变化,分子生物学家则研究参与生命过程的各种分子的功能和相互作用。这样,我们就能从分子、细胞、器官到人体不同的层次了解我们的身体在正常状态下都是如何运行的,而病变又是由于哪一方面发出了异常。
  颖河1:生理学家研究机体在正常条件下的各种功能及其变化规律,生物化学家研究生命过程的化学,分子生物学家研究参与生命过程的各种分子和发生在分子水平的各种相互作用。研究人员试图从不同的层次---从器官水平到细胞与分子水平---去理解这些改变,去思索药物将如何从细胞和分子层次上纠正这些异常改变。
  方舟子2:有时候,研究人员能很快地发现这种特殊的化合物,这是很幸运的。更多的时候,研究人员需要筛选成千上万种化合物,才能发现有效的少数几种。
  颖河2:科学家们有时很幸运,可能较快地要找到想要的化合物---比如前面所说的那个酶抑制剂。但通常他们要在试验中一个个地检查几百个、几千个甚至上万个化合物。
  方舟子3:这些是无法在离体实验中观察到的。但是,出于人道的考虑,我们也不能就直接拿人来做试验。因此,下一阶段,研究人员需要做动物试验。
  颖河3:在离体实验系统中就无法观察药物作用的这些特征。因此,下一阶段研究人员需要采用另一套药物实验系统---动物实验,在动物身上进一步检验这几种化合物的效果。
  方舟子4:常用的实验动物有小鼠、大鼠、兔子、猫、狗、猴子等。在做动物试验时,需要用到两种或更多种的动物,因为不同种类的动物对药物的反应可能会不同。
  颖河4:常用的实验动物有小鼠大鼠狗猫或猴子等,当然这些实验动物---称为医学实验动物---的物种都经过特别甄别和培育,生物学特性相当明确,普通的同类动物并不能担此重任。因为药物对不同的种属的动物可能产生不同的作用,通常需要在两种以上的不同种属的动物身上进行试验。
  方舟子5:有时候,人们会发现,一种药物的代谢产物甚至比药物本身还更有效。
  颖河5:有时研究人员会发现,药物的某种代谢分解产物可能比正在进行试验的药物更为有效,或者药物必须经过机体代谢生成新的物质才能发挥疗效。
  方舟子6:I期临床试验为短期小规模。试验对象通常为20-100人,健康志愿者或患者都可以。其主要目的是观察新药是否会出现急性毒副作用,检验合适的安全给药剂量,并初步研究人体对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时间持续数月。如果没有严重的问题,例如不可接受的毒副作用,就可进入II临床试验。大约70%药物能成功地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
  颖河6:I期临床试验,短期小规模。初步观察新药的安全性并确定合适的给药剂量,也研究观察人体对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疗效观察不是这一期的重点。可以选用少量健康的正常人(志愿者)或病人进行人体试验,通常20-100人,持续数月。约70%药物可成功通过,并进入II期临床试验。
  方舟子7:II期临床试验为中期中等规模。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为100-300人。主要目的是观察新药是否有疗效,也对短期的安全性做进一步观察。时间持续几个月到两年。大约只有33%的新药能成功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进入III期临床试验。
  颖河7:II期临床试验,中期中等规模。主要观察新药疗效,进一步观察安全性,调整并确定合适的给药剂量。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100-300人。持续几个月到两年。平均约33%的新药可通过,进入III期临床试验。
  方舟子8:III期临床试验为长期大规模。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为1000-3000人。目的是确认新药疗效和安全性,确定给药剂量。时间持续一到四年。约25-30%的新药可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
  颖河8:III期临床试验,长期大规模。确认新药疗效和安全性,确定给药剂量。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1000-3000人。持续一到四年。约25-30%的新药可通过。
  方舟子9:在完成III期临床试验之后,制药公司就可向药监部门提出上市申请,由药监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在美国,最后经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上市的新药,只占最初申请进入临床试验的新药总数的20%。
  颖河9:完成III期临床试验的新药,在进行数据分析和总结之后,由制药公司负责提出上市申请,FDA组织专家进行审批。最后经FDA批准可以上市的新药,只有最初申请进入临床试验的新药总数的20%。
  方舟子10:新药被批准上市之后,通常仍然需要进一步观察药物在大范围长时间临床应用时的疗效和安全性,并与其他已有药物进行比较,称为IV期临床。由于在做临床试验时,儿童、孕妇和老人常被排除在外,因此在新药上市后,特别需要观察药物对这些群体和某些特定的病人群体的安全性、疗效和剂量范围,以获得更全面的资料。
  颖河10:通常,新药被批准上市之后还要继续进行一期临床研究,称为IV期临床。主要研究新药的长期疗效与毒性,与其他药物的比较等。在新药经批准公开上市之后,需要进一步观察该药物在大范围长时间临床应用时的疗效和安全性。特别需要观察药物对儿童和老年病人,妇女和怀孕妇女,或者某些特定的病人群体的安全性和疗效以及剂量范围,以获取更为全面的资料。
  方舟子11:有时候,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一种药物被发现能够有效地治疗恶性疾病,会提前中止临床试验而直接用于治疗病人。例如,第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AZT的临床试验在只进行了106天之后,发现它能显著增加病人的存活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立即提前中止了该临床试验,并在批准其上市之前允许它被用于治疗4000多名艾滋病患者。
  颖河11:在实践上,一旦发现某药可能影响病人的生存状态,就可能立即停止试验。举例来说,当发现第一个治疗爱滋病的新药zidoculine---简称AZT---能明显增加病人存活之后,FDA就立即提前终止了该药的临床试验,并在批准该药上市之前授权允许四千多名爱滋病病人使用它。该药的临床试验只进行了(大约)106天就获准结束。

原文地址https://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1-03/30/content_2556953.htm



sadam667 发表于 2012-2-8 01:32:56

最初不了解方的时候,单看过方的几篇文章,但方是什么样的人也大致心中有数,不过没想到竟然如此不堪。 特别是这篇文中的“三不原则”让我失笑了~~~~{:149:}

sadam667 发表于 2012-2-8 02:09:32

本帖最后由 sadam667 于 2012-2-8 02:12 编辑

      我有点同情方舟子,一个人一定要在人前做出强大无比的摸样,那么一定是内心深处藏着自卑和各种挫折感。相由心生,他的内心必不象他说的那么无所畏惧,而是包藏着一个敏感、怯懦、无法自制、不自信、没有安全感的方舟子。他的决不认错,虽在势所逼迫,但何尝不是因为他承受不了自己有错的打击?他的脆弱可见一斑。 他承受不了别人的哪怕一点的否定言辞,所以哪怕是很客气的对他的行为“表示遗憾”也接受不了并展开回击。方绝对是一种病态,并在与韩寒的论战中暴露得淋漓尽致。心理承受力的不足使他忍受不了别人哪怕一点点的轻忽。 可以试想,这样的方舟子活得幸福吗?开心吗? 我看不太会。

      他是如此需要别人的肯定以至于达到极端,韩寒说方有教主心态,现在想想不得不佩服韩少敏锐剔透的感觉。 方的这种心态其实是很可悲的,是地地道道的弱者心态。 他自卑,又不想别人看到自己的自卑,所以就要加劲掩盖自己的脆弱。   反看韩寒,自己脆弱时候就顺性调侃自己,一点也不掩藏,一点也不害怕自己的脆弱暴于人前。这是地地道道的强者心态。 人有了这样的强者心态,什么都不可能把他打倒。

      所以,最初不了解方舟子时候,我是敬而远之;到看到他的作为后,我是非常鄙视愤恨;但到了彻底了解方舟子以后,我对他更多的则是同情。(当然,我不能说确实彻底了解了他,但我自信我对他的判断是八九不离十)

weiliqiang 发表于 2012-2-8 08:14:31

本帖最后由 weiliqiang 于 2012-2-8 08: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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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见得装出强势的模样,是性子比较偏执,有一种狂热甚至是病态的心理,总之,这是 一个怪人

黑心查理 发表于 2012-2-8 08: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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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太多。。。
“打假”我开始看成“作假”

hbkinws 发表于 2012-2-8 10:03:25

唉~打官司也是门艺术啊

weiliqiang 发表于 2012-2-8 11: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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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楼主的点评:身不由己,这有点像法律方面的一个说法, 就是说他有辨认能力,但却没有控制能力,顺着这个意识说,方舟子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14-18、75以上、有精神障碍但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又聋又哑、盲人)所以对他的言语攻击行为、侵犯他人名誉、荣誉的行为甚至是侮辱、诽谤罪可以或应该从轻、减轻处罚,所以方舟子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哈哈

MAXUSHENG 发表于 2012-2-8 11:36:09

写这么多字。。。

天日 发表于 2012-2-8 14:37:01

方舟子么,一贯鄙视。

顺我者当助我昌,逆我者必使你亡
利我者我自用之为颠簸不破,毁我者我不容之乃地义天经

我觉得你说得不错我也来复述,我就有荣华富贵
你认为我讲得不对你还敢骂架,你特么男盗女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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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方舟子提前已经战胜韩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