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者 发表于 2004-8-27 23:14:36

[讨论]神职人员们,你们超凡脱俗了吗?

qs教皇提到,神职人员都以超凡脱俗,故不论立下多少耕战之功都没有积分,也没有爵位,但是天使归来没有超凡脱俗,他说希望把耕战之功转为威望。
还有一种方案是把论坛职位和等级分开,论坛职位(教皇、红衣枢机主教、宗主教、藩王)用头衔表示,而等级与其他网友相同,按同样办法晋升。
神职人员们,你们的意见呢?

尼克 发表于 2004-8-27 23:17:43

我支持qs兄的看法

qs 发表于 2004-8-27 23:42:06

职位与爵位(等级),已然表示了论坛成员的不同身份,故有职位者,必须一心为公,不该留恋凡俗之空空。爵位的名称,都是世俗的封号或官职,职位的名称,都是宗教身份,本身很能说明问题。我的意见,凡有职位者,则不再拥有任何爵位。若留恋爵位,则不能授予职位。世俗与宗教,本不可并存与一人之上。事实上,神职本身就是一种等级了。

天日 发表于 2004-8-28 06:11:47

事实上,神职本身就是一种等级了更是一种超人身份的证明,本就不应该多添什么表面荣耀,能当上这个位置本身就说明了该人的过人功绩

天使归来 发表于 2004-8-28 11:11:39

自定义头衔不要去掉。世俗人员积分可以为魅力。神职人员积分可以为威望。世俗人员魅力到一定程度有爵位。神职人员威望到多少都没有爵位。

_CCC_大智 发表于 2004-8-28 13:36:13

藩王算世俗还是神职?谁读过《三个火枪手》,记得阿拉密斯咩。

天使归来 发表于 2004-8-28 13:44:41

我记得,哈哈哈哈。即使他是主教后还在偷情呢,二十年后里面说的。就连第三部:布拉热洛纳子爵也是,。

_CCC_大智 发表于 2004-8-28 14:52:16

@@;
我是说他当火枪手后想当教士,当教士后又想当火枪手了,和楼上QS的贴是有关联的嘛。。。竟然变成纯水贴。。。冤死了,24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30 18:45:25编辑过]

无知者 发表于 2004-9-2 11:38:29

我的看法是神职人员可以有积分,没有爵位,只有教阶。如果因故不能旅行管理职责,回归世俗身分时,再按积分授予爵位。

天使归来 发表于 2004-9-2 22:03:4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qs</I>在2004-8-27 23:42:06的发言:</B>

。爵位的名称,都是世俗的封号或官职,职位的名称,都是宗教身份,本身很能说明问题。 </DIV>


如此是错。比如,阿密尔斯在布拉热洛纳子爵一书中,身任主教,且为西班牙公爵及··会会长(忘名了。)

无知者 发表于 2004-9-2 22:41:08

神职人员无爵位,不是你同意的吗?

天使归来 发表于 2004-9-4 18:14:06

我同意不等于神职人员没爵位嘛。历史上是有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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