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归来 发表于 2004-9-4 19:21:42

[注意]考虑以下几点

1)设立等级:藩王。且设:官在,威望在(50威望,驻港台论坛藩王应有70),永不可夺威(不低于50或者70),直至官撤。

2)可将首页公告设为战役专介栏,关闭用钱发公告功能。出新加精战役即予公告。

3)在站务灌纯水便将等级贬为罪犯,可在乱弹发帖,其他不行,且威望为0,直至刑期完成,官复原职,威望则为官职所匹配的数值。(即用红楼际遇)。其他数值扣扣,但是不扣帖数。若严重,可直接撤职,或者缓一个月举行。一个月内表现好,不予以贬为罪犯且不撤职,而剥夺其魅力。等待其再次耕战。

小狐 发表于 2004-9-4 19:27:49

复杂的规章制度, 脑子都大了, 现在又来一条, 立宪法都没这么烦

天使归来 发表于 2004-9-4 19:28:49

你啥,我正是反对那些条例~~~~~~还是比较喜欢旧王孙时代。

小狐 发表于 2004-9-4 19:31:59

是啊我也是:)

_CCC_大智 发表于 2004-9-4 19:56:58

后王孙时代多好啊,让我们的论坛与众不同啊

_CCC_大智 发表于 2004-9-4 20:10:34

藩王。。。用军事谈顶大木手不就行了?

尼克 发表于 2004-9-4 20:12:44

那藩王大還是宗主教大?

无知者 发表于 2004-9-4 20:31:03

藩王和宗教主只有权限不同(藩王如果不兼任宗教主、红衣主教、教皇,在本论坛就没有管理权限),没有贵贱之分。

天使归来 发表于 2004-9-4 21:49:27

设个等级吧。

尼克 发表于 2004-9-4 22:09:14

那麼我用藩王還是宗主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4 22:11:30编辑过]

无知者 发表于 2004-9-4 22:10:47

在本论坛有管理职位的,一律按本论坛的职位定等级。

小狐 发表于 2004-9-5 09:58:47

藩王等级可不可以也弄成20级 啊    <img src="https://cccamu.w29.west263.cn/bbs/Skins/Default/star/level20.gif">
   

尼克 发表于 2004-9-5 11:20:52

未加威望   :P

_CCC_大智 发表于 2004-9-5 18:28:50

7 24

小狐 发表于 2004-9-5 21:42:11

20级了11

尼克 发表于 2004-9-12 14:00:23

藩王就是2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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