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者 发表于 2004-10-15 19:41:33

[公告]改善论坛风气

1.不可以說粗話,若警告後一犯再犯,需要懲罰。
2.不可以惡言相向或人身攻擊,若警告後一犯再犯,需要重懲,因為這影響到論壇的人流和聲譽。
3.不可不斷地灌些沒有意義的純水,就算在"網虫亂彈"也不可,因為灌水不是亂彈的主旨。

这是由尼克提出的动议,已获通过,特发布实行。

Bill_S_Edison 发表于 2004-10-24 17:20:46

完全支持

冯逍遥 发表于 2004-10-15 19:43:57

            支持,我也犯过这样的错误,我正在改正,大家帮忙监督!

爱的使者 发表于 2004-10-16 17:18:58

我也支持
以后我一定改掉以前的错误

come0002 发表于 2004-10-17 22:18:42

3一直都是

谢轩辕 发表于 2004-10-26 13:07:50

我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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