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战列舰 发表于 2005-3-27 11:02:49

的哥撞死抢劫犯被判刑三年半

新华网25日综合:


曾备受各界关注的湖南“被劫的哥撞死劫匪”案一审有了结果,3月23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中权犯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的一审判决;并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再生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6998元。

2004年8月1日22 时40分,被告人黄中权驾驶出租车,在长沙市远大路军凯宾馆附近搭载姜伟和另一青年男子。当车行至南湖市场的旺德府建材超市旁时,坐在副驾驶员位置的姜伟要求黄中权停车,当车尚未停稳时,姜伟持一把水果刀与同伙对黄中权实施抢劫,从其身上搜走现金200元和一部手机后下车逃跑。随后,黄中权驾车寻找两人。当发现姜伟与同伙正搭乘一辆从事营运的摩托车欲离开时,便驾车朝摩托车前轮撞去,摩托车倒地后姜伟与同伙下车往市场的布艺城方向逃跑。黄中权又继续驾车追赶,并从后将姜伟撞倒在楼梯台阶处,姜伟倒地死亡。随后,黄中权拨打“110”报警,并向公安机关交待了案发经过。

在庭审中被告人及代理人提出,黄中权为追回被抢财物,驾车撞人是合法正当的自救行为。法院认为,姜伟与同伙实施抢劫后逃离现场,针对黄中权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其采取以交通工具高速撞人的严重暴力伤害行为,显然超出了自救行为的范畴,具有社会危害性,应承担刑事责任。(记者 王晓飞 刘希平 通讯员 梁建军 曹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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