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 发表于 2005-12-19 01:35:54

[公告]对chenjun的惩罚公告

chenjun在战役下载区发表的《HERO fest》涉嫌冒用他人作品欺诈,并对我的质疑不作反应.
https://www.hawkaoe.net/bbs/viewthread.php?tid=9739


现对chenjun处于如下处罚:

等级贬为囚徒2周.
<B>魅力,经验清零.</B>

若对处罚不服,chenjun你还可以在12月21日24点前作出陈辩,若你到期不作出陈辩,或陈辩的理由无法令2位以上的教皇信服,处罚措施将于12月22日0点生效.

qs 19/12/200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9 01:39:50编辑过]

♂氺→潕痕 发表于 2005-12-19 18:10:07

恩?惨~但怎么说冒用都是不对的..

独孤剑 发表于 2005-12-19 18:13:27

汗,好重的惩罚啊

一头蠢猪 发表于 2005-12-19 18:17:44

晕死……chenjun也是的,在帖子前面加上[转贴]有什么难处吗?为什么要冒充是自己写的,自己身败名裂不说,还摊上这么重的处罚,不值……世界上有多少人,是因为面子和虚荣而沦为罪人的呀…………chenjun女士,愿你早日出狱

明教紫炎 发表于 2005-12-19 20:40:48

靠,当初我还不知道什么是转帖..........我发帖时也会加个原创.........

qs 发表于 2005-12-19 22:07:36

紫炎,你当初的处罚不是我作出的,只能说天使的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任何处罚,给当事人申辩的机会都是必须的,除非已经有明文规定和确凿的事实,那么可以直接处罚。冒用他人战役,之前有没有我不知道,这是第一起,且论坛也无相关的明确规定,所以,给予申辩的机会是必须的。至于以后再发现这种情况,那时可能已经有相应的版规了。

killery 发表于 2005-12-19 22:30:09

乱来了

明教紫炎 发表于 2005-12-20 00:02:47

还是一个"靠",当初罚我时都没这么给我申辩............
而且你罚的那个并不是经常发帖,未必看到,而且虽然她的战役不是很好,毕竟活跃论坛气氛,论坛少了个人是损失!
只需提醒其转帖时应注明原作者,和不要用回复帖即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9 12:09:14编辑过]

杰德特 发表于 2005-12-20 11:34:09

处罚,,,哎.还是不评价了

明教紫炎 发表于 2005-12-20 17:56:14

顺便提下,QS你有没看那家伙的资料,经验100出点,魅力是0,除了坐牢两周可以说没什么大不了................

一头蠢猪 发表于 2005-12-20 21:07:18

chunjun女士还是不打算申辩吗?那么她是默认了罪行?

明教紫炎 发表于 2005-12-21 11:58:13

人家是游民,是不会各个区到处看,而且也不会看置顶的帖............

明教紫炎 发表于 2005-12-21 17:48:0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qs</I>在2005-12-19 22:07:36的发言:</B>
紫炎,你当初的处罚不是我作出的,只能说天使的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任何处罚,给当事人申辩的机会都是必须的,除非已经有明文规定和确凿的事实,那么可以直接处罚。冒用他人战役,之前有没有我不知道,这是第一起,且论坛也无相关的明确规定,所以,给予申辩的机会是必须的。至于以后再发现这种情况,那时可能已经有相应的版规了。</DIV>

虽然灌水不对,但是小狐滥用天使的号对我进行处罚,虽然灌水不用给申辩机会,但是我那时毕竟灌的水甚至比不上天下奇人和我是天神那样厉害,而且灌水时间很短,还不超过3天,总共还不到200帖,不公平,并且罚的时候随心乱罚,把我钱罚到负数,处罚也没说罚经验,但顺手把经验也罚到负的.............
总之严重不满,过后我表示不满也当我是透明的.........

小狐 发表于 2005-12-21 18:28:02

那要看你怎么灌,灌什么,在哪灌。看你说些什么,是不是好说,说出来是不是让人不爽。那阶段你在站务讨论发的什么贴?说什么翔赢没人气,没希望,谁看了爽?谁不想骂你?而且你还在各个区灌水,尽说些废话,被尼克警告还继续灌,往死里灌,我他妈的是再也忍不住了,所以就罚你了,越权罚你是我不对,但你有没有想过你有什么不对吗?我看没有。你老拿别人的错误和自己的错误作比较,一个劲为自己喊冤,一副颇不平衡的样子,希望别人都要受罚。这太计较,太小心眼了点吧?这是处罚别人的贴,你倒站出来把自己被处罚的事情搬出来,是不是有点喧宾夺主了?是不是太小心眼了?你应该改正错误,而不是一味地追究,这道理,在你在我都是一样。

独孤剑 发表于 2005-12-21 18:30:4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明教紫炎</I>在2005-12-21 17:48:01的发言:</B>


虽然灌水不对,但是小狐滥用天使的号对我进行处罚,虽然灌水不用给申辩机会,但是我那时毕竟灌的水甚至比不上天下奇人和我是天神那样厉害,而且灌水时间很短,还不超过3天,总共还不到200帖,不公平,并且罚的时候随心乱罚,把我钱罚到负数,处罚也没说罚经验,但顺手把经验也罚到负的.............
总之严重不满,过后我表示不满也当我是透明的.........</DIV>


我什么时候灌得比你多,我现在才114帖

一头蠢猪 发表于 2005-12-21 19:04:02

我24…………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灌水本身就是不对,抄袭更是不对,无论多少都很不应该,何必争执呢?而且紫炎兄,你的金钱已经还给你了,又何必再发牢骚呢?

♂氺→潕痕 发表于 2005-12-21 19:20:13

别争了,都过了这么久了。有必要吗?

明教紫炎 发表于 2005-12-21 20:10:28

我只是在国庆最后两天给论坛加点气氛,太静了.........
至于说没论坛没人气什么的也就是那么几帖罢啦.......而且我是刚来的,的确是很静,每个区的人数不过几人,有点悲哀罢了,乱发帖的确是我的错!~~~~
但最起码,你把我罚得只剩一条裤子.........
(经验和钱全是负的,就算是0也好,而且负了还几千.....)
就算是灌水,灌水那两天还没超过150帖.
罢了,此事就此做罢!不想废话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1 20:25:44编辑过]

♂氺→潕痕 发表于 2005-12-21 20:12:37

经验有什么用呢...

明教紫炎 发表于 2005-12-21 20:22:51

难道你希望你的经验负好几千?而且不能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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