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期间美国通过租借法案输出的战略物资,到底需不需要还呢?如果要还的话,中国自然还不起,那苏联还了吗?其他国家呢? ▼编辑回复▼ 美国战时对外援助总额累计达506亿美元。其中,苏联自1941年至1945年底,累计得到约109亿美元的租借物资,占总额的22%;中国累计获租借援助约16亿美元,占总额的3%;英国所得最多,约在260-270亿美元左右(因统计方式不同,上述数据在不同著作中会有一些差异)。整个二战中,共计有三十八个国家获得过租借援助。 1、《租借法案》输出的物资到底要不要还? 罗斯福在1940年底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对此有过非常形象的表述: “假如我邻居的房子着了火,而我有一根花园里用的水龙管在四五百英尺远的地方。如果他能把我的水龙管拿去接在他的消防龙头上,我就可以帮他把火扑灭掉。请各位说说,我怎么办呢?我总不见得在他用水龙管把火扑灭前对他说:‘我的邻居,我买花园里用的那根水龙管花了十五美元,你要用你就得给我十五美元。’……我不要十五美元,我要的是在火灭了后把花园里用的水龙管还给我。” 简言之,“水龙管”是要还的。不过,因绝大部分租借物资已在战争中被消耗,实际上只有很少量的“水龙管”在战后原物归还(如剩余的船只和粮食)。真正对美国具有“偿还”意义者,乃是“回惠租借”(又称逆租借,Reverse Lend-Lease)。据统计,美国在二战中共获得约78亿美元的“回惠租借”,其中绝大部分(约86%)来自英国(如美国在欧洲部队的补给,超过三成依赖英国的“回惠租借”;为美军提供基地、营房等工程建设所动用的劳动力,约占英国当时总建筑劳动力的三分之一)。① 2、各国租借物资的结算情况 (1)英国 1943年3月,罗斯福就租借物资的偿还提出主张:“美国不要新的战争债务去危害行将来临的和平。胜利和牢固的和平是我们能够得到偿还的唯一货币。”1945年8月,美国政府宣布结束租借法案。稍后,美英两国按照罗斯福上述主张的基本精神,签署协议,对租借物资进行了清算。双方宣布:在战争中丧失、毁坏、消费的“根据租借协定或逆租借办法提供的物资”,将“不构成任何一国的财政负担”。美国提供给英国的260-270亿美元租借援助以及英国提供给美国的约60亿美元逆租借,被一笔勾销。但战争中未消耗而仍存留在英国的物资(如石油),则被折算为债务,共计6.5亿美元,须由英国在50年以内偿清。这实际上只是一种象征性的“归还水龙管”。其他如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也参照英国模式,就租借物资进行了战后结算。② (2)苏联
苏联及东欧国家则没有能够与美国签署类似的清算协定。与美国方面统计的109亿美元不同,苏联方面的统计认定其自美国获得的租借物资只有98亿美元(另据英国统计,其战争期间提供给苏联的租借物资价值合计3.08亿英镑)。战争期间,苏联也曾向美国供应过一些稀有金属。战后,1954-1955年,苏联向美国归还了127艘舰艇和商船(经双方同意另销毁了89艘);但剩余物资的清算协定一直未能签署(50年代,苏联提供给中国的军事装备中,即有一部分来自剩余的美国援苏租借物资③)。1948年苏联国家计委主任沃兹涅先斯基在《苏联卫国战争期间的军事经济》一书中对租借物资的描述,大致可以反映战后苏联政府的基本态度。沃兹涅先斯基在书中说:“这一时期盟国向苏联提供的工业品数量,……只占国产品的4%。”这种刻意强调总比例之小,而忽略具体物资的重要性(如:大量的铝对苏联的飞机制造至关重要;石油、车辆的提供保证了苏军的机动性)的做法,此后成为苏联史书关于租借物资的标准表述,4%也成为权威数据。④ 美苏之所以无法达成清算协议,苏联《真理报》当年的解释是:“众所周知,美国在战后1946年与英国签定了一个协定。根据协定,英国为了补偿租借供应,要付给美国47200万美元(笔者注:如前述,实为6.5亿美元),相当于对英租借供应总值的2%左右。这笔数字等于1945年9月2日租借物资未使用余额的8.5%。可是,美国在与苏联谈判租借物资结算问题时,却无理地要求18亿美元的庞大数字,后来降为10亿美元,后来又降为8亿美元,虽然对苏租借供应至多只及对英的三分之一。”⑤此番争议的背景是:1951年,美国国务院要求苏联为战争结束时尚未动用的民用租借物资付款,美方认为这些物资价值26亿美元,主张苏联偿付8亿美元作为清算,但苏联只愿意负担2.4亿美元。直到70年代,尼克松政府时期,美苏才终于签署了一份《租借法债务清偿办法》,规定苏联在30年内向美国偿付7.22亿美元及其利息。但因种种原因,这一协定最后也没有被执行。 (3)中国
中国抗战期间通过租借法案获得的物资援助,总计超过8亿美元(加上其他性质的战时美元贷款,合计约16亿美元;若不计入贷款,而计入战后提供的7.8亿美元租借物资,则超过16亿美元)。这些援助对中国坚持抗战至关重要。“逆租借”方面,中国提供的主要是法币现金(如以法币为驻华美军采购补给)、战略物资(如对美输出钨矿、猪鬃)、人力劳务(如为美军修筑机场、房舍)及其他实物。如1942年7月-1944年底,中方向美方垫款总额达500余亿元法币,相当于同期国民政府财政实收总额的48.5%。这种垫支,亦导致中国通货膨胀大幅恶化。简略言之,战后结算时,除2000万美元的物质偿还另待洽商外,其余租借物资一概作为了对中国的赠予,与中方提供的“逆租借”一起,一笔勾销。⑥ 罗斯福总统是《租借法案》出台的最大推手
本帖系转帖,作者谌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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