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舞墨飞 于 2013-9-28 00:37 编辑
《风华绝代》第一卷:https://www.hawkaoe.net/bbs/thread-109170-1-1.html
第二卷:
风华绝代
第二卷·Golden Days
[18]
收到韩一一的信是在学校的门卫室,那是一个大雪横飞的早晨,我拿着信封独立在学校的广场上,看着光秃秃的旗杆一动不动。
信封的背面写着:勿送。珍重。
我知道,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
我不想听别人对韩一一和兰烟的任何评价。
我决定每个周末都去墓地看望兰烟,去了,就打个电话给韩一一。不知为何,我似乎与这对恋人建立了某种奇妙的联系,我看着他们相识、走到一起,再一起扛过生命的沉痛,最终见证了兰烟简朴的葬礼。自始至终,韩一一的决绝只对我全部说过。也只有我知道,这个结局是多么可惜而无奈。
我恨死了这个冬天。
韩一一跟我说,他小的时候就不讨人喜欢,和父母都不怎么亲近,总是一个人玩,玩的最多的是寒冬的雪。每次玩完,一双手被冻成胡萝卜,跑进屋,然后挨骂。用热水洗手,痛得双手直发抖。回到自己屋里,总是一个人望着窗外。他家住在二层,本来他的窗子外面的楼房只有一层,视野非常开阔,可以看见成堆的雪花簌簌而降,一片一片地打在窗台。后来房价上涨,外面的楼房涨到三层,韩一一的窗子的视野只留下一个矩形。韩一一还是很喜欢冬天。
他说,上帝一定是觉得他太冷了。
我一直觉得他是个诗人。
就在这个冬天,我开始在我们小县城的街道上闲逛。有时候一逛就是一晚上,但我其实也说不清自己究竟在干些什么。每晚吃完饭,我就走出家门,走到风中,脚下的地面铺着薄薄的一层未融的冰,仿佛在鞋底和地面之间垫了一张滑垫,走路十分省力。于是我常常不吝惜自己的脚步,动不动就环着县城绕一圈,地方太小。 清冷的空气中昏黄的路灯执著地亮着,冬天道旁的树显得愈发瘦削凌厉。在我看来,这样的风景引人入胜。 我走在道上,不断继续我臭屁到底的文艺。在班上,我写的东西不止一次地被老师和同学说成矫情。很多人觉得,韩一一和我怎么会是那么要好的朋友,除了兰烟,他对任何人明明都那么冷淡。而不像我,常常在措辞时把“喜欢”和“爱”去比较,满篇的抒情句。对,我又想起韩一一了。
最近的一通电话,韩一一告诉我他找到了工作,在新学校的图书馆和书报亭勤工俭学,闲暇时可以学数学。还有一个学期,高中才会正式开始。其它像他这样的保送生,已经玩得忘记姓氏了。
我告诉韩一一,兰烟的墓旁一直都非常洁净,公墓的卫生员总是负责地扫雪。等到明年春天,我会种下百合花。他说很好。
我说我把他的故事写成了小说,同学们都很喜欢,他说那很好,给他寄一份,他要手抄本,我说好。
我终于忍不住问,你什么时候再回到这里?他说,也许要等。他的父母已经不再怪儿子,因为在兰烟的葬礼上,韩一一露出的表情让每一个人动容。那不是哭,不是痛哭,但却比任何哭声更让人黯然神伤。韩一一的眉平素非常有神,像羽毛一样上扬。那时他注视着盖在兰烟身上的白布,一动不动,双眸失去焦点,脸庞上所有的棱线都射往同一个地方。
他说,烟,我会一直等你。
韩一一不同意火葬。
我的爱人已经死去/ 和眼泪一起埋在土里/ 春天时那儿开出一朵花/ 和她曾经的脸庞一个颜色/ 于是我在月光下/ 你可知道/ 在遥远的远方/ 我还在欺骗自己/ 那是你归来的方向// ——《在遥远的远方》
[19]
冬去春来,时光轮转,我身边的人们早晚会淡忘韩一一。我想这并不奇怪,因为他活得太歇斯底里太传奇,人们见识他的故事,就像品尝一道美味,快感在舌尖掠过,然后忘怀,记住的随时想起的,永远都是如白饭般的琐碎生活。有时我想起韩一一和兰烟,也仿佛他们从未存在过我的身边,而只是我读过的某部小说,美丽而虚幻。
但是,韩一一和兰烟,成了我心中永不能抹去的褶皱。
韩一一如此彻底地背叛生活。说真的,我打心底羡慕他,也许他的生活在旁人看来艰难无比,也许他得到的并不多,可这一切都是由他自己选择的,他想要的。我们选择的是屈从。而我们真的懂得一些东西吗?关于生命这个东西。
每个早晨都是仓促而富有组织的,不醒来会有闹钟,不起床会有妈妈。我骑着单车穿过固定的路线,吃早点,去上课。
这天早上我在单车上一路晃神,数着初升日光下泛着金光和黑影的叶片,把它们想象成一张张翅膀。在路上,脑海中的念头们总是如碎花、飞蝇般旋转着。因为这个,我有了“整天不知在想些什么”的美好评价。
我一直仰着头,车头左摇右晃,样子十分滑稽。到了熟悉的大门,一从从“海军服”走来,左手拿着昨晚的作业,右手拿着今早的早点。我们的校服是很朴素的白衣白裤,衣领是个圆领,一直搭到脖子背后,像海军服一样有下摆,镶着深蓝色的平行布带。
“据说今天会有讨论韩一一和那个女生的班会欸。”“好像是的,快中考了,校方要稳定军心的。”“你们也听说了啊,学校是要趁机进行早恋教育吧。”“可是,我真的觉得兰烟很惨……”“学校关注的不是这个啊,现在最重要的任务是督促大家学习。”我停好单车,这些女生的聊天不断传入我的耳中。很多人都会看我两眼,似乎韩一一远走以后,我变成了一个“不太正常的人”。
我有很不好的预感。
老师端坐在讲台上,一张张大白纸分组传递下来,顶端正中印着醒目的红色标题“请写出你对早恋的想法”,下面则有一些说明文字——“早恋严重影响学习”,“美好的情感需要理性,青年学生需要慎重”……我也拿到一张。同学们议论纷纷,老师则纹丝不动。
这当然是一次正常的思想教育。不正常的是我。
在无数笔尖开始摩擦纸面后不久,我拍着桌子站起来,“老师,对不起,我不想写这个。”我不由自主地变得语气冷硬,目光冷冽。我扬起头,直视老师的眼镜片下有鱼尾纹的眼睛。我站得挺直,很多人甚至所有人都在看着,我知道。这种感觉,在当时的我看来,好得不能再好。我仿似已等了这个场景很久。
“蓝玉,你说的不想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有什么情绪?没关系,你可以好好想一想,现在不写可以晚一点再……”
“老师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不想写。”我的声音并不高,因为教室已经足够安静。
“蓝玉,你这是什么语气?没事不要闹情绪。”
“有事,我的身上出了很大的事,老师你不懂。我们的事情,其实老师你懂得并不多。”这句话真是要多么幼稚有多么幼稚,可想起来,却如预言。
同学们认真地观看着我跟老师的一问一答,等待着我们“大干一场”——这就是我当时的阴险想法,我要跟这个老师吵一架,说不出原因,却一定要做。
老师确实生气了,她没再说话,盯着我,想把我盯得胆怯退缩。年少的我是这么想的。
这个老师姓卜,卜老师是另一个班的班主任,教我们班的《思想品德》,她班上的许多人和我们班的人都经常被骂“人小鬼大”、“幼稚”或是“不务正业”,区别是我们被骂的时间只有她的思想品德课,他们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刻薄的卜老师很不讨同学们喜欢,但她依旧做着令人不欢喜的事情。
我们年级的团支书,是个长得很讨喜性格也很受欢迎的女孩子,人缘好到爆棚,负责各班的卫生检查,从未引起大家的怨言。有一次课间,这个可爱的女生抓住了卜老师班上的一个同学乱扔垃圾,当场记下名字,扣班级风纪分两分。不幸的是,这个课间之后我们班的课正是卜老师的思想品德课,那节课卜老师很晚才进来,原因是她直接把那个女生传讯到了她自己班上,当着全班的同学骂了一顿。可怜我们的团支书,当时手里还拿着用来清扫的扫把和垃圾铲,就在那个冰冷的教室,在卜老师学生的各式目光中,瑟瑟发抖地抽泣。之后她被带到我们班上在卜老师的思想品德课上接着挨骂,我一向胡思乱想,当时直接联想到批斗敌对分子的惨烈场面。共产主义事业的领导人真是不好当啊,我默默地感叹。
应该说卜老师有权力骂人,在她的班上,她甚至可以打人,只要她能摆平家长。但这一次卜老师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这个错误就是,她不能当着这么多血气方刚且对浪漫充满幻想的男生骂一个如此讨喜的女生。这种人神共愤的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
如果韩一一的皮肤再白一点,可以算我们班的“奶油小生”,而叶城,我的另一个朋友,绝对就是我们班的“肌肉男生”。小学升初中的时候,他胖得横竖成圆。因为体形,叶城像《灌篮高手》里的樱木花道一样不断地遭到女生的拒绝。后来樱木花道去打篮球了,成了不朽的青春史诗。后来叶城去练肌肉了,成了不朽的减肥史诗。因为,他把肥肉直接练成了肌肉,圆形成了规则几何体。随后叶城在女生中间大红大紫,每天被问减肥秘诀至少三次。最后叶城实在受不了了,把他用的特大号哑铃扛了一路游行示威后带到了教室,封住了所有女生的嘴。不过老师开口了,要求叶城把哑铃带回去,理由是,初中生很冲动,这是管制用品,太危险。
当时卜老师痛骂团支书同志,革命战友叶城看不过去,直接把凳子摔到讲台边,吓得我们敬爱的卜老师仓皇出逃,叫来校长,然后才壮着胆嚣张地质问全班:“你们要干什么?!有谁不想上课的,直接给我站出来!”
卜老师又错了,在任何一个班上,都有人是不太想上课的,卜老师又如此不得人心,所以哪怕校长就站在教室门口,无数男生还是跟随革命领袖叶城同志勇敢地前进了。气势如虹。
那天的夕阳很美,淡淡的晕黄色照亮团支书的脸,泪水没有干,粘在娇嫩的脸蛋上闪着亮光。团支书身材苗条,长发散开在肩背,她有些呆滞,身体仍在微微地发抖,像一片风中的叶子。
叶城就是那阵平地而起的狂风。
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卜老师没有道歉,学校也没有处理她,她依旧给我们讲思想品德,区别是原来唯一听她讲课的团支书现在也不听了。我们的班主任语文老师找了团支书谈话,事后我们都知道,他站在我们这边。从韩一一的事我也看出,他是个好同志。
不过自那以后,卜老师明显一直比较提防群体事件的发生。所以这一次面对我,卜老师的措辞已经算不错了。
“对不起,我也不想写。”这是叶城的声音。
也许是我感觉错误,教室更安静了。
[20]
叶城教会了我喝啤酒。
周五下了学,在我们那条街,我和韩一一“沿着街吃将过去”的时候,叶城有时也在。除了偶尔的一瓶饮料, 我跟韩一一从不碰摊上的液体。有一次叶城点了啤酒,我跟韩一一都有些惊诧。我忆起喝过爸爸的啤酒,对叶城说:“这个很难喝的。”叶城应该算我们当中发育得最早的,很早就长了胡子,脸庞的线条也早就不再柔和。摊上没什么灯光,他端起瓶子直接灌,我起初只想到粗俗。一直没说。
今天晚上已经没有韩一一,我和叶城来到小吃摊,他自顾自要了两瓶啤酒,然后自顾自推了一瓶给我。小吃摊迷离的灯光打在啤酒绿色的瓶身,混搭出一种黄绿之间的颜色反射出来,他的眼神坚定,“有时候喝一点,会越喝越习惯,喝到后面的味道,不是饮料能比的。”不知为何我没有拒绝。
这一次抗击卜老师反动统治的行动,男生没有集体起来,我不知道是因为中考还是因为我不是女生。卜老师把我和叶城带到班主任语文老师办公室,然后愤然离去。革命好同志班主任让我们在办公室做作业。我们走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韩一一是个好孩子,但是蓝玉,你要认真学习。叶城你也是。”我们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走出门外,夜色已经略有些黑。
学校教学楼装的是很老的木门,风刮着两扇门叶轻轻晃动,吱嘎吱嘎的声音回荡在不算长的走廊里。莫名,我想起的是,韩一一当初,真的很孤独。
小吃摊靠近我们县城唯一通向外界的汽车站,即使到了这个点还是人流如织如纺。出租车司机很是积极,将不宽的道路堵住,等着外来的旅客不明真相地上车,而真相就是,在这个小县城,你往往坐不出起步价。所以摩托车司机更积极,他们运营成本更低,工具体积更小,于是直接堵住车站出口。坐车走山路进县城并不轻松,颠得全身都松散,然而下了车他们也是没办法休息的,因为他们会被至少四个摩托车司机围住,不断地引诱他们。
我跟叶城就坐在斜对车站出口的小吃摊,看着成堆的人流涌出。他们应该有一个自己的目标,我想。尽管路上有那么多的司机阻挡。
在我的啤酒喝到一半、叶城一瓶已尽的时候,我念起“蓦然回首,那人却在”这样的句子。叶城开始坐不住般地晃动身体的各个部位,他喝了酒就是这样,仿佛要做一件大事。我的眼睛也开始飘着,想要在人群中找一点东西看。蓦地,一身水蓝色的旗袍进入我的眼,不,那不该叫做旗袍,反正是一身很合身的裙子,长长的头发摆起来,让我想起许多送别诗中的柳。女孩比我们大几岁,但依旧年轻,像我们某个亲戚的女儿的年纪,可以当我们的姐姐。她背着一把大吉他,拉着一个大拉杆箱,在风尘仆仆的人群中格格不入。此时她和别人一样,被摩托车司机围堵,脸上显出一丝慌乱。人们以各种混乱的方式挤压着彼此,她行进得非常艰难。
“我们的文艺青年看见漂亮姐姐了吗?”叶城一脸坏笑。显然他也看见了这个“漂亮姐姐”,他还看见了我看见了这个“漂亮姐姐”,“喂喂喂,目光呆滞,目光呆滞啊。”
说起来我今天很不正常,卜老师的思想教育,其实说混就混过去了,然而我执意反抗,似乎一定要给自己找个出口,释放内心储存的东西。此刻也是,我站起身,依旧盯着女孩,看她被人群撞得左冲右突,吉他的把露出肩,晃个不停,很是狼狈。
我朝她走过去。
身后竟然没有传来叶城的声音。
女孩费尽力气,终于挤到了摩托车包围圈的边缘。我直立在她的面前,她比我高半个头,我看着她的眼睛。
“姐姐,你可以坐我的单车,不要钱。”
“我可不是不良青年啊……”说着我掏出我一向羞于示人的屎绿色学生证,上面的我理着六根清净的大光头,穿着极不合身的军训服,给人一种少年囚犯的感觉。
漂亮姐姐看着我伸出的手上的学生证“噗嗤”一声笑了,“我挺喜欢单车的,但是小同学,你不一定载得动姐姐啊。”我右手食指戟指不远处的叶城,“他可以帮你拖东西。”叶城好似明白了我的阴谋,对我比出中指。我视而不见,问漂亮姐姐去哪里。
“知道‘GoldenDays’吗?”
“黄金……日子?”
“哈,小同学,你可能是唯一一个不把它翻译成‘美好时光’的人呢。”我一时无语,暗骂自己的英语水平。看见叶城也来到我们身边,“咱们这儿有叫‘Golden Days’的地方?”,我用难听得像公鸭嗓的英语问他,叶城摇头晃脑。“你们先载我上车吧,带我去新建的一小块休闲郊区那边”。
于是我们出发了,漂亮姐姐的吉他像《火影忍者》里的我爱罗背葫芦一般背着,偶尔碰到我的车轮,挂出一声脆响。叶城单手骑车,一手拉着拉杆箱,在路灯下拖出老长的影子,时不时怒视我一眼。我嚣张地骑行在马路中央,突然就觉得生活有了意义。
我们为何前行,又为何相遇。
我的心像一个杯子,诗句在里面摇晃。
[21]
我们进入一条漆黑的巷子,拐过一条更漆黑的巷子,来到了县城的郊区。这里到处大兴土木,满目疮痍,活像战场。公路倒是修通了,也开了许多家餐馆和KTV,尽管如此,但一向也只作为偶尔去的休闲场地存在于人们的脑海中。
“到了,这就是我的‘Golden Days’。”漂亮姐姐跳下后座,给我们指出几家大店中间夹着的一家小店,现在仍拉着卷闸门,门的顶上是一块毫不花哨的木店牌,深深的木原色,印着店名,像她在人群中一样在一片灯红中格格不入。
“终于到了,累死我了,蓝玉,我先回去了。当了你的苦力,明天你要管我早饭,好,说定了。”叶城放下拉杆箱,自说自话地骑着车走了。“他是不是生你的气了?”漂亮姐姐问我,我嘴角逸出笑意,“他可能以为你是讲英语的,然后因为不想在有漂亮女生的地方搭不上话,所以就走了。”
“话说,姐姐你叫什么啊?”“我叫沐祎,沐浴的沐,祎是左边一个视字旁,右边一个芦苇的苇去掉草字头。你叫蓝玉是吗?”“对,蓝色的蓝,白玉的玉。那个念yi1吗?”“对。”我们边说边拉开卷闸门,把拉杆箱和吉他放进去。
“这是我开的小店,进来坐坐吧。”“嗯……不了吧,也不早了,我爸妈还在家等我回去吃饭。”我内心矛盾,其实我很想留下来,但我突然不知该不该和这个“漂亮姐姐”如此亲近。“这样啊……那好吧。蓝玉,很好听的名字,谢谢你。我刚到这里,你放假可以过来玩,也可以帮帮姐姐的忙啊。”说着,沐祎伸出手,点了一下我的额头。
于是我瞬间发烫。
“那个,沐祎姐,我走了……”我飞快地跑向我的单车,脚步声笃笃地打在“Golden Days”的木地板。 出门,路灯已经全部亮起,如豆的灯光串成火龙。
“你今天是不是顶撞了你们卜老师?!”我应该想到的,卜老师一定会串通家长,我的爸爸一定会被串通。刚一进门爸爸便劈头一冷地问我。
“嗯。”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应了一声,慢慢脱下运动鞋,准备马上穿过客厅,躲进房间。
“还嗯!为什么突然要顶撞老师?说理由,不准进房间。”不幸,被卡在了客厅与房间之间。
“我没有顶撞她,我只是不想写她要我们写的东西。”“还好意思说啊,不就是调查你对早恋的看法吗,别的同学都写你为什么偏要给我闹,出风头很好玩吗?!很多学生都因为早恋学习不专心,成绩下滑,现在快要中考了,老师是为你好你不知道吗?”
我没有再说话,只是站着。他一段话带三个“吗”字,仿佛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要靠他的反问来激活。他一向就是让我浑身不自在的存在,于是我只想着等他快点说完然后走掉。
“还有,不要再和叶城玩在一起,这孩子品质太差。”他竟似已替我做出决定。“爸,我的朋友我自己做主,你可以骂人,但不能决定我和谁交往。”我的语气平淡,不怒不喜。
“什么自己做主,还不是乱做主,看看前段时间韩一一闹的时候你在干什么,整天不在学校在外面乱跑,我知 道你和韩一一玩得好,但是爸爸告诉你,他的情感其实是很幼稚的,两个初中生懂什么,还卖房子治病,我们都知道,兰烟早就……”
他以一种惯熟的世俗的姿态娓娓道来,我的感觉就是用他的年龄俯视着我。
只是他不知道,韩一一和兰烟,是我不能触碰的逆鳞。也许没有人会知道,包括韩一一,我决不允许,决不允许任何人破坏他们在我心中的美好。
“住嘴!你说的是什么话,你知道兰烟有多么悲惨吗,你根本不理解他们,你有什么资格指责韩一一!”我已经跟爸爸一般高,我平视着他,怒吼出声。
爸爸错愕地看着我,我的语气来得太突然,太不符合我以往即使不服也少有顶撞的形象,但大人就是大人,不久他恢复“蓝玉你是不是还要顶撞我?!”的神态,然后开始玩老一套,“看看你的好儿子,给你惯的”,矛头转向妈妈,妈妈看着我们两父子的争吵,不知如何劝解。
“你不用怪妈妈,一个男人,教育不了自己的儿子,也不能推卸责任。”我竟然平静得像一片被冻结的湖泊, 只有我知道,当初,韩一一扛下了多少东西,他比多少男人更配得上这两个字。
“蓝玉!你给老子再说一遍!反了你了!”我早已想到他会在一瞬间暴怒,没有别的可能。爸爸从小很少带我,我跟他一如既往地疏离。他一直想让我尊敬他,可在我叛逆的心中,他很懦弱,喜欢把工作的不顺发泄到家庭。我想我并不是不懂父爱,只是每一个男孩都有这样的成长历程——你必须与你的父亲为敌,从不握手言和。
“阿玉,你怎么这样说话,快跟爸爸道歉。”妈妈拉着我的小臂,央求着我。比起爸爸,妈妈从小到大给我的温情数不胜数。如果不是因为韩一一,我当时就会心软。
“妈妈,我想出去走走。你先睡吧,不用等我。”我反身,以我能达到的最大速度穿鞋、开门和摔门,爸爸没有说话,我没有想见他在我身后生气的样子。
夜已不浅,出门便是夜风,这个季节的昼夜温差大,晚上的风并不那么好受。我不知该往何处去。县城在此刻变得愈加静谧,我知道,人们大多早已回到家中,有的洗好了一个热水澡,有的正把电视看到无聊准备关掉,有的则还在做着最后的作业,人们都将有一个酣畅的睡眠。然而我在困意中,想找到一个人,想找到一个地方,我想诉说。
我走得很慢,每一块店牌上各式各样的文字在我的眼前掠过。马路上偶尔只有一两个刚从网吧冲出的人穿过,车子也只有一两辆,这里的人睡得早,夜生活没有太多概念。
我不断地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有时我觉得,事情很难分对错。如果说卜老师和我的爸爸都在做着正确的事,那或许也对,总有人会认可他们。我究竟是在反抗什么呢?我是不是想要证明什么呢。
我想不明白。
但我很悲伤。
韩一一的离去对我形成的冲击似乎是难以估量的,他让我开始怀疑我习以为常的生活。我毫不动摇地相信了他坚守的美好,然后企求身边的人也和我一样,从他的故事中找到纯洁的能量。然而事实并不如我所愿。 少年不识愁滋味。在那个晚上,我将自行捏造的孤独感强加于自己身上,拥有了与全世界决裂的心境。现在想来,当时是否幼稚得无可救药呢。
春风亦冷。我仍在走着。一个个弯被我拐过去,一棵棵树,还有一个一个的垃圾桶。走了很久,终于走得快要不认识路。
于是准备折返,去和床铺妥协。
“蓝玉,这么晚你怎么在这里?”似是熟悉的声音……转过头,是沐祎。
“沐祎姐,我,我和家里吵架了。”
“所以出来瞎转?”我很奇怪她竟然不问我为什么吵架。
我又一时语塞。我记得那个晚上是有月亮的,我抬头看了一会儿,沐祎看着我仰起的额头,我也很想问她为什么在这里,背上还是吉他。简直像一个背着武器的武士。
风刮过。“沐祎姐,让我叫你姐姐吧。”我已听不见任何声音。
再度额头发烫。
[22]
前面说过,我的脑海里时常转着许多念头,我的脑子是停不下来的,管不住它。因此我喜欢空旷的地方,很少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可以觉得轻松自然,沉浸在一些我喜欢的东西里,比如想想《伤花落地》、《假小子戴安》这样美好的书,比如想想《怦然心动》这样美好的电影。我很少想我将来要干什么,但我渐渐对将来要追寻的目标愈加坚定——就是那些,不是这里。这一切都在后面得到了印证,仿佛一个青春的预言,悬在空中,横冲直撞。
如果你觉得以上这一段写得你受不了,那太正常了。
叶城就受不了。用韩一一的话说“叶城不是一个文艺的人”,“但他的粗野是极好的文艺”,我完全明白。于是在我和叶城之间,在那次我们冲撞卜老师之后,剩下的,是啤酒、骑车飞驰和躺倒在400米一圈的运动场上呼喊。我庆幸有叶城这样的朋友。
叶城跟团支书表白了。
在卜老师调查早恋的那一天晚上,在我遇到沐祎的那一个晚上,叶城从“Golden Days”折返回了教室。他做了一件烂俗无比的事情,用自己粗壮的胳膊,拿着一把极精细的小刻刀,在团支书的课桌右下方刻了四句情诗, 正楷。全文如下:
哪怕我的工作是收破烂 我亦要走街串巷去寻你 哪怕我是一个囚犯 我亦要穿越牢房去寻你
我以为,这诗一定是叶城自己写的,叶城说我笑话他。
事实是,我就是笑话他。
叶城没有署名。但团支书知道是谁。她没有说什么,用一张粉色的硬卡纸课程表盖住了课桌右下角,但她只贴了课表四侧的一侧胶带,因此她可以随时掀起课表查看叶城给她写的第一封情书。
忘说了,团支书名叫池雪,是典型的大家闺秀,从小学习钢琴和硬笔书法,面容清秀,眉毛浅淡,长发低垂,文文静静。对叶城这样的肌肉男来说,杀伤力巨大。这个季节,晴天的时候,池雪经常在白色校服上衣的下面,配一条浅绿色或淡黄色的裙子,没有褶皱。叶城发呆的时候,裙子的边沿就在他的眼珠里面飘。不是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而是穿过你的裙子的我的眼珠。叶城说,这句诗充满了淫秽色彩,为了维护他的身心健康,禁止我再接下去。我说,这是一句很纯洁的诗。于是从此以后叶城都用一种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我。
青春是什么呢?在校园里走着的时候,步行道的两侧都植了高大的香樟,绿叶像缝在了一起,余下点点的间隙,金色的阳光就从那里进来,我时常看着这淡金杂着青绿,莫名地觉得美丽无比。风起,我会看见叶子杂乱无章地摆动,本来人看见凌乱的事物,心中或许会有一丝烦躁,但我没有,每一片叶都是自然的,你看着它,心里竟会很踏实。你会想到在这个年轻的年纪,你应该活到多么美好的地步,像树叶一样生长。
[23]
那天晚上碰见沐祎,是我没想到的事。
我随她走到“Golden Days”门前的台阶坐下,她把吉他很小心地卸下来后放在木质的门槛上。“话说,你很想要一个姐姐?”我们并排坐着,沐祎转过脸来问我,优美的侧脸曲线被月光勾勒。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如果你想叫的话”,沐祎已经转过头,用很舒缓的语调说:“那就叫吧。”
我看见的是沐祎的衣领,蓝白相间的领子贴着她脖子的皮肤,她的眼睛看着台阶前的地面,下颌微微垂下。我是不是真的很想要一个姐姐,我简直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从那天下午站起来开始,我就陷入了一种空茫。
我不记得我们是从哪一句开始的,一句一句扯到东扯到西的聊天,在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之间。
沐祎来自一个和这个地方差不太多的县城。她开始跟我讲她小时候的故事。坐在我旁边的这个女孩,曾经是一个孩子王。那时有一个更小的小姑娘跟在她的身边,那个小姑娘身体孱弱,没办法跟院子里的孩子一起疯玩,成天地坐在屋里或是草地上画画,让每一个人疼惜。那时沐祎没有什么零花钱,好容易在小姑娘的生日凑够了一副画板的钱,带她去买,路上碰到了地痞流氓,沐祎死死地不把钱交出来,最后被他们打了一顿。小姑娘喊来大人,流氓们才仓皇逃走。小姑娘是哭着接过画板的。
沐祎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微微地笑着,眉毛也微微地上扬,鼻子跟着挺起,很可爱地自豪着。“那个小姑娘,后来离开了院子,最后也不知道她的名字。”
“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么?”“没有。现在只能回忆了,挺温暖。”
沐祎是不是因为在她看来我还是一个孩子才想起了这个跟小姑娘有关的故事,我并不清楚。但我算是第一次认识了沐祎。
我则说起我的童年,在一个山村里度过。外公在田间种了大片的蔬菜,料理要花很多时间。农忙之外,外公要求我每天背一首唐诗。而外公自己也常常拿着一本本印着鲜红的“工作笔记”的小本子不停地伏案写字。我现在记得外公的字,蝇头小楷,硬朗,坚韧。可惜,外公现在已经中风,不能说话,躺在床上看着我流泪。 我说起外公与爸爸的矛盾以及我和爸爸的互不搭理,沐祎似乎想到我出来游晃的理由。
“我也很喜欢写作,最近写了我最好的朋友的故事。”“哦?下次拿过来给姐姐看看。”这时沐祎看向了我的眼睛,“你的朋友,是不是叫做‘韩一一’?”
“你怎么知道?”
“我在网上看到过。一个伟大的少年。”“我是不是可以见到他?”
“他走了。”我说得很轻,“如果你想看的话,我带你去兰烟的墓地吧。”
“好。我一定要去。”
那个夜晚我们聊到很晚。沐祎一直没有催我回去。
沐祎令我感到亲切,没有任何阻碍。尽管她比我大上不少,但她能听我说的每一句话。所谓的听,其实未必听懂,我就是厌烦别人甚至根本没有对我倾注精神,便仿佛已懂得我是多么幼稚与浅薄。沐祎很认真地听我说着,有时我都觉得自己说得太自以为是,可她一直在听。我相信她一定比我懂得更多,她也可以像老师、家长一样对我说教。
但自我站在她面前,叫她“姐姐”开始,她就包容了我所有的幼稚。
[24]
叶城跟叶孤城只差一个字,但他不跟我一样喜欢小说,他喜欢的是历史和诗。他有两个偶像,一是范蠡,助越王勾践成就霸业后偕美女西施归隐,深藏功与名,而后赚大钱,人生无憾;一是姜夔,浪迹江湖,终生不仕。
“何日功成名遂了,还乡,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觞,痛饮从来别有肠。”在叶城减肥的时候,他留着根根竖起的短发,配上棱角分明的脸庞,英气无比。叶城是一张英雄脸,像《勇敢的心》里的梅尔·吉布森。此刻,我坐在夕阳下的教学楼门口,台阶在黄昏中半明半暗,叶城就站在台阶下面,一边炫耀他刚蓄起来的长发,一边咆哮着他好不容易背下来的词句,手舞足蹈,放荡佯狂。放学的人流已经变得稀落,偶尔从门口走出一两个背着书包的同学,像看疯子一样看着叶城。
叶城之所以精神分裂,原因有二,一是今天牵到了池雪的手,二是教导主任通知他,头发必须剪成光头。 我看着他哭笑不得。
记起有一些古装电视剧里面的场景,牢房打开,一身白色囚衣一袭乱发的犯人满腹冤情地走出牢房,在被处死之前仰天长啸,眼睛直视清澈高远的天空,留下一个寂寞长远的背影和一声咔嚓的脆响。
也许叶城这样的人内心也有一些压抑之处。我坐在台阶上想。对于正在成长的人,其实他们的思想绝对远比你想得成熟。没有一个人会是懵懂的,区别只在于他愿不愿意和你说出全部。
此刻的叶城当然是欣喜的。
我一个人走上了回家的路。春天其实也有落叶,我拾起一片,捻着玩了一路。走到校门,我看见沐祎斜靠在一根石柱上,对我招手。
“看来我没有找错。”
“嗯,这就是我的学校。等我一下,我去把车骑出来。”我跟沐祎的对话似乎已经变得简洁。
“不用了,上车吧。”沐祎指着稍远一点地方停着的一辆——火红色的摩托,男式的。摩托车身是优美的流线,流线的最后,在后轮的上方,附接了一对像翅膀一样的护翼。火红色太亮了,即使阳光已经变得微弱,依然闪着耀目的光彩。沐祎竟然有这样一台摩托车。我这时才注意到她今天的着装,很爽利的蓝白色长袖衬衫和淡米色的长裤,头发用发箍束了一下,一束头发直垂而下,搭在背上。
“这是你的车?”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对啊。几天前在车站寄的,今天才到。有点旧了,我骑着它去了很多地方,算是我最好的伙伴。”
“带你兜一圈风。”沐祎没有回头地跟我说。我已经坐上摩托,可惜这时同学们已经走得差不多了,不然我一定会受到和叶城一样的围观待遇。
小时候坐摩托不算少,摩托快起来的时候,会带来风,直打在脸上,再快一点,有时我会感到心悸,仿佛风变得有重量压在心脏的部位,很难受,但过一下就会好,之后在摩托的疾驰速度中,就是很舒服的一件事了,你可以看到两旁迅速向后退,思绪飞起。
古时候只有马。马的速度当然比不过机械,但在纸面上读来,马却给人比任何机械更快的感觉,只要骑上马,陆地就任你驰骋。三国所有帅气的武将,都是骑马的。我从小很想骑马,那时街上有带来骆驼让孩子骑上去照相赚钱的,妈妈问我去不去,我撇撇嘴,露出一脸不屑。妈妈觉得很奇怪。
现在我坐在沐祎的摩托上,看着她握紧把手,镇定自若地发动这部机械,发动机逐渐发出响声,沉闷而猛烈。
这个县城的周围,几乎都是山,群山之间有很多下属于这个县的乡村。尽管县城的经济也不够发达,但乡村里的大多数年轻人能做出的最好的选择仍然是骑着一辆摩托来到县城务工,或者,去更远的外面。摩托会成为他们唯一的交通工具,他可以载着自己的妻子,如果还有孩子,如果还能在逢年过节的时候给家里买一些大包小包,就可以欣喜地飞驰在蜿蜒的山间公路上,看着自己的海拔不断升降,直到看见田野。
直到看见田野。年轻人。
小时候和外公待在农村,过着简单的生活,上午,我会和外公一起起床,去蔬菜地。外公在地里料理,我就在一边发呆或者自己玩着。田间通着挖出来的灌溉渠,渠的两侧是水泥堆砌的渠壁,一般会比水面高出很多,我就坐在顶端,将腿沿着渠壁顺直垂下,晃荡着玩。农村的水是清的,脚丫放在水里似乎能看得更加清楚。现在想想周围的风景甚是荒凉,不像北方的玉米和白洋淀的芦苇,蔬菜们长得都不高,呈块状零散分布,隔不远便支起一个大棚,泛着白的塑料膜一层套一层完全包裹,高拱起来,像大地的眼珠般直视天空。我坐在渠壁上瞎想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些。
外公非常勤劳,种了很大的土地,但他很少要我帮他,准许我在田间晃来晃去,但不准我跑得太远。当时我怎么想的都是脱离他的视野,可现在记起的,却全都是他戴着黄色草帽,穿着洗得发白的甚至有一些破损发黄的背心的身影。若干年后读到朱自清的《背影》,我没有想起我的爸爸,我想起的是他。
下午我会睡午觉,那时虽然还没有全球变暖,但午后的阳光一样烤得窗外大片的叶子打卷。我一觉睡去,酣然之下,一点到五点。那时的床板比现在硬太多,可躺在上面就能放下一切,醒来就是另一个世界。农村的大门敞开,门前就是院子,我起床的时候,我放在门厅的一个厚皮气球已经被小伙伴们自动拿走,在院子里玩“打沙包”。尽管我笨拙到玩了那么久只接到一次,还是那么纯粹地开心着。
我的玩伴们,大多都是父母出去务工爷爷奶奶带着的。这样会出很多事情,有偷家里的钱被老人抓住用竹条抽屁股的,有去池塘玩水差点淹死的……我记得在住户聚居的地方,门前通着一条沙石土路,路边有不少草丛,有时我吃完晚饭,闹腾着不肯洗澡的时候,很多孩子陆续从草丛间默默走过,回到只有爷爷奶奶的家中。我确信,我就是在那时懂得了孤独与寂寞。如《After 17》,我就是我的玩具。
妈妈每天都会去县城做生意,我也每每在黄昏,在那条小路,等她的归来。
后来我们搬到了县城,外公中风,我一年只能看见一次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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