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eiliqiang 于 2017-1-11 16:18 编辑
抗战胜利后国府接收的日伪武器与物资,与八路接收之日伪武器物资及苏械对比如何? 本文系转载,作者谌旭彬 1、国民政府战后,共计接收步(骑手)枪66万余枝,机枪24800余挺,火炮1万余门,战车460余辆,飞机可用者291架。⑦ 具体情况,见下表:
收缴日军陆海空军主要武器及器材车辆厂库概见表(表格引自《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战场史料选编(第1册)》)
2、延安方面所接收的日伪武器,缺乏完整的统计。以常理论,关内日伪军绝大多数向国军投降,延安方面所接收到的武器与物资应当有限。至于在东北所获得的武器与物资,可以参考杨奎松教授的研究结论: “有关战后苏联远东军向中共东北民主联军提供的日本关东军武器数量,步枪约为70万支,机枪约为12000~14000挺,各种炮约4000门,坦克约600辆,汽车约2000辆,另有弹药库679座,800余架飞机和炮艇若干。已知从1945年底到1947年初,苏军提供的步枪数量在30万支以上。同时已知1948年前后苏军将绝大部分日本关东军的武器提供给中共军队以后,还曾向东北的中共军队提供过一定数量的苏联制造和捷克制造的武器装备。据毛泽东与米高扬1949年2月初的谈话,为了宣传目的,东北野战军1948年11月入关前将苏制武器均留在了关外。”⑧
⑦《收缴日军陆海空军主要武器及器材车辆厂库概见表》,收录于《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战场史料选编》(第1册),P340-341。⑧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P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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