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世纪初,英国有个叫约翰的国王,他是一位身材矮小,固执己见的人,表情冷漠,个性多疑善妒,又贪得无厌。也许导致约翰这样个性的是来自这样一件事情的影响。在约翰出生之前,他父亲认为自己已不太可能再生养儿子,便把大部分的土地、财产平均分给几个大儿子,未料到又生了约翰,这时已经没有田地可分了,正因为这样,约翰便被他的家人称为“无领地的约翰”。直到他继承英国王位,成为头号富翁的时候,他总还觉得别人在图谋他的财产、王位,就连身边的侍从,也无法得到他的信赖。
英国历代的国王和贵族在法国都有领地。依照当时的封建习俗,作为英格兰国王,尽可以在岛国接受众多封臣的臣服,但是在欧洲大陆,英国国王作为诺曼底公爵、安茹伯爵、阿奎塔尼公爵,却是法兰西国王麾下的一名封臣,必须向法兰西国王称臣纳贡,尽管法兰西国王的领地不足英国国王领地的六分之一。
约翰继承英格兰国王王位后,别事不做,他首先解除了长兄为他缔结的婚约,改而迎娶法兰西的一名叫伊莎贝拉的女子。约翰为何要重结连理,大费周折解除一份婚约对缔结一份婚约呢?原来,约翰迎娶伊莎贝拉是贪图她的一块领地。伊莎贝拉在法兰西有一块领地位于昂古列姆,这块领地恰好处在约翰在法兰西的领地中央。由于这块领地横亘中央,将约翰的领地一分为二,难以连成一片,约翰始终是如骨鲠在喉。如今约翰出此良策,意在借缔结婚约之机扩大领地,使之连成一片。
然而伊莎贝拉在嫁给约翰之前就已是名花有主,未婚夫是法兰西的一位伯爵。这位伯爵见自己心爱的人被他人夺走,心中十分气恼。气恼过后,他自忖势单力薄,全不是英格兰国王的对手,万全之策是向法兰西国王申诉,指控约翰强夺人妻,敦促国王惩处他的封以约翰。法王腓力二世接到伯爵的诉状之后,不免大喜过望。原来,腓力二世怠欲收回约翰在法兰西的领地,苦于师出无名,正在昼思夜想之间,不意收到伯爵的诉状,真乃大赐良机。腓力二世即刻派出一名特使前往海峡对岸,宣召约翰前来巴黎受审。一切安排停当之后,腓力二世开始征集军队,单等约翰那里有了回音,抓住把柄之后,他就可以动手了。
再说英格兰国王约翰在接到法王的传召令之后,丝毫不揣测腓力二世的意图所在,当即拍案大怒,断然拒绝前往巴黎受审。约翰此举正中腓力下怀,收到信使回报之后,腓力即以封君的名义,宣布约翰违抗君命,图谋反叛,宣布剥夺约翰在法国的全部封地,率军占领诺曼底、安茹、缅因和波亚图等地,使英国在亨利二世时以封臣身份占有的法国大片领地,只剩法国西南、一隅。1214年,约翰在布汶战役遭到惨败。这样,特别是诺曼底的失陷,使英国许多贵族丧失祖传的大片田产,激起贵族诸侯们的极大不满,背地里都称他为“无地王”。
约翰王根本不理会这些,他为了继续同法王腓力打仗,竟召集有钱的贵族和骑士们上阵,因为老百姓中适于当兵的早就被送到前线去了。那些过惯舒适生活的贵族不愿意打仗,约翰王就下令烧掉他们的城堡和庄园;他为了筹集军费,无视封建权利和义务,采取一切卑鄙手段,向农民和社会各个阶层征收额外的捐税,榨取钱财。他随意没收附庸田产,干涉领主法庭权力,增加骑士“盾牌钱”,侵犯城市自治权,甚至任意侮辱贵族的妻女。他把自己所有的子民都惹怒了,都说他是“历史上所有暴君中最凶狠的一个”。
约翰王在与法国交战失利后,竟又将矛头转向拥有欧洲最高权力的罗马教皇英诺森三世。这次纠纷的开端,起于决定坎特伯雷大主教的继承人选。约翰还是个王子时,原任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曾负责照顾他,所以两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寻常。大主教去世不久,坎特伯雷有群修道士,趁约翰还未指定人选,抢先推出一位同僚,并送他到罗马去争取教皇的认可。同时,坎特伯雷的参事们,因惧怕触犯多疑的国王,将国王提出的人选主动向罗马教皇申请许可,却遭到拒绝。最后,经罗马教皇、修道士和参事会讨论,任命斯提芬·朗顿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约翰王得知这个消息,立刻派兵到坎特伯雷,将修士们全部驱逐出境,并声称决不能让一个陌生人来担任坎特伯雷大主教,还愤怒地疾呼:“国王的神圣权力被剥夺了!”罗马教皇英诺森三世曾试图说服约翰,但是一年过去了,约翰王仍坚决不同意,于是罗马教皇毅然开除了约翰的教籍。于是,约翰又丧失了英国教士的拥护。
在这期间,多数贵族对国王渐渐失去了信赖,甚至到了深恶痛绝的程度,连约翰王的心腹诸侯们也相继叛离。为了减少诸侯的财富,约翰王不仅在可能的范围内限制诸侯的财产,加重税收和罚金以外,还以对法战争为由,巧立名目,横征暴敛,把诸侯们的财产全部掏空,形同掠夺。
除了对贵族征收军役代金和援助金外,约翰王对商人、市民也都课以这两种赋税金。另外,凡是农民死后土地财产没有继承人的,均被国王没收。他还向民众榨取名目繁多的税金。除对民众课以不法的罚款外还随便告发人民,再让人们以高价购买赎身券,而罚金与人们所犯罪的轻重,竟毫无关联。
约翰王如此露骨地侵犯人民的财产、生命及自由,使贵族和民众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怨恨的情绪与日俱增,便决定以武力对付国王。1215年春,大封建主联合教士、骑士和贵族,在坎特伯雷大主教斯提芬·朗顿的领导下,掀起了反国王运动。在一次集会上,朗顿语气强硬,神态严厉地说:“站起来吧,宣告你们的自由。要敢于从国王手中夺回你们祖先传下来的固有的财富和特权。你们应该好好讨论商量一下,把你们心里想到的各种要求一一写下来,订立一个大宪章,要国王承认它,并签字保存下来。如果能办到,这个大宪章就成了你们和你们子孙的安全保障。你们也可以永远摆脱卑鄙无耻的统治者。”贵族们听了朗顿的这番话,都觉得十分有理,心中感到有了希望。他们纷纷站起来,走到一起,在朗顿的带领下发誓:“假如国王不归还他们本来就拥有的,传统赋予”的各项权利的话,他们将废除对国王的义务。随后,贵族们把属于自己统辖的士兵召集在一起,向首都伦敦进发。伦敦市长与市民们大开城门,迎接这支讨王军。
各地的民众听说贵族们在造国王的反,也纷纷起来响应,因为平时国王对他们干尽了坏事。贵族们一下子觉得自己力量壮大了,他们信心十足地宣布,国王不签署《大宪章》,就休想过一天太平日子。
约翰王躲在宫中,束手无策,他像头发怒的野兽咆哮着,握紧拳头,死命地跺着脚,把手边碰到的任何东西都砸在地上。发泄了一阵以后,他冷静下来,考虑到自己确实无计可施,只得表示愿意按贵族们指定的时间与地点会见并签署《大宪章》。
1215年6月15日,约翰王在一群宫廷侍臣的簇拥下,来到泰晤士河畔的兰尼米德草地。贵族们早已经等候在那里了。朗顿和他的伙伴们将起草好的《大宪章》摊开摆在国王面前。此时此刻,约翰王哪有心情来阅读贵族们一项又一项限制自己权利的章程。他摆了一下手,让身边的一个侍臣逐条念给他听。听着听着,约翰王感到受不了了。天哪,瞧他们都提出了些什么要求。照这样下去,国王还有什么权威啊。他的脸上沁出了冷汗。尽管天还不很热,但他已觉得草地上的阳光太烈,他真想扯下王冠和王袍,让烦躁而燥热的心情凉快一下。
那个侍臣读完了,约翰王还在发愣。贵族们看到他脸色苍白,木然无语的样子,都担心他又在动什么坏脑筋,拒绝签字。朗顿示意士兵们进场。约翰王看到这样的场面,知道再也推托不过去了,他拿起朗顿递过来的一支鹅毛笔,怀着沉重的心情,用颤抖的手在《大宪章》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大宪章》的内容大致上是:任何人如果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意,即便是国王,也无权随便更改或违反法律及传统的权限,如有违反必将受到武力的制裁;在王国内无论男女都享有法律保障的权益,未经法庭的公开裁判,不得任意处罚任何人,而刑罚必须依据犯罪的轻重来判定;再度确认了封建主对封臣的各种权力,如事先未征得诸侯同意而擅自召开会议,会议的结果将不被承认;假如国王没有议会许可,则不得发布命令等等。
没过多久,不甘心失败的约翰王就想撕毁《大宪章》。这样国王与贵族之间就又爆发了内战,直到国王战败,最后在愤怒与忧郁中死去。
《大宪章》的公布,使英国的王权受到封建法律的束缚,国王的独断专行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也给自由人以一些法律保障,给市民一定的权利。它是英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法典,至今还被英国人津津乐道,引以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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